证券代码:688697 证券简称:纽威数控 公告编号:2022-021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4月22日在苏州高新区通安浔阳江路6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严琴女士召集,经全体监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严琴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全体监事认可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间、议案内容等事项,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严琴女士担任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特此公告。
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697 证券简称:纽威数控 公告编号:2022-019
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以及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 董事选举情况
1、 非独立董事:程章文先生(董事长)、王保庆先生、陆斌先生、席超先生、郭国新先生、胡春有先生;
2、 独立董事:黄付中先生、朱兰萍女士、马亚红女士。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二) 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
1、 审计委员会:马亚红女士(召集人)、席超先生、朱兰萍女士;
2、 战略委员会:程章文先生(召集人)、王保庆先生、陆斌先生、席超先生、郭国新先生;
3、 提名委员会:朱兰萍女士(召集人)、黄付中先生、陆斌先生;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黄付中先生(召集人)、马亚红女士、王保庆先生。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马亚红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 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1、 非职工代表监事:严琴女士(监事会主席)、许冬华先生;
2、 职工代表监事:王久龙先生。
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监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和《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三、 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1、 总经理:王保庆先生;
2、 副总经理:郭国新先生、胡春有先生、卫继健先生;
3、 总工程师:管强先生;
4、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洪利清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中,王保庆先生、郭国新先生、胡春有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其余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秘书洪利清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上述人员均具备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附件:
1、 卫继健先生简历
卫继健,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98年至2007年历任青海一机数控机床有限公司技术员、工程师、主管;2007年至2011年任苏州纽威机床设计研究院经理;2011年至2013年任纽威数控装备(苏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至今历任苏州纽威机床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院长、院长;2019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2、 管强先生简历
管强,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90年至1997年任苏州汽车配件厂工程师,1997年至2007年任苏州纽威阀门有限公司总工艺师;2007年至今任公司总工程师。
3、 洪利清女士简历
洪利清,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93年至1996年任职于苏州线厂;1996年至2002年任职于苏州骏和日用品有限公司;2002年至2007年任职于国巨电子(中国)有限公司;2007年至2020年5月历任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会计部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证券代码:688697 证券简称:纽威数控 公告编号:2022-020
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4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高新区通安浔阳江路69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程章文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和表决方法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洪利清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9、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审议议案6、议案7、议案9、议案10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8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2/3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昊律师、范馨中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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