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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 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22-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能够独立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上市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公司2021年度公司财务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介绍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了公司本次聘用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项,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在董事会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2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经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22-009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公允反映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止至 2021年 12 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预计各项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经过确认或计量,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经测试,2021年1-12月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俊龙矿业有限公司矿业权评估减值准备计提增加 837.93万元,公司存货跌价准备740.22万元。总计影响2021年净利润减少1,578.15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为全年累计计提金额,共计1,578.15万元,预计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约1,578.15万元,减少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约1,578.15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及财务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准确、可靠,更具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制度等相关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后能客观公允地反映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的资产和盈利情况。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22-011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贵银业”)于2022年4月22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均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潘郴华、何克非、汤建、荣起、石启富、曹露莎回避表决,其余3位董事全部同意。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注1:郴州市乐游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是郴州市文旅产业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2021年公司与郴州市乐游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产生交易金额2,709.56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投供应链公司”)成立于2004年1月18日,法定代表人:陈超伦,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普通货物仓储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贸易代理,货物仓储(不含危险化品和监控品);有色金属及矿产品贸易;金、银、稀有贵金属及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的贸易;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器设备、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文化体育用品的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宏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发建设公司”)成立于1992年11月28日,法定代表人:肖国荣,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郴州市文旅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旅产业公司”)成立于2012年04月27日,法定代表人:李波,注册资本:7,200万元人民币。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以自有合法资金对文化旅游项目进行投资,企业资产管理及咨询服务,市场营销,商务服务,广告设计、策划、发布,广告位租赁,旅游资源开发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郴州温德姆至尊豪廷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德姆酒店”)成立于2013年1月23日,法定代表人:李波,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住宿,餐饮服务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宏伟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伟广告公司)成立于2009年1月9日,法定代表人:许平,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该公司的经营范围:广告设计、制作、发布服务;建筑装饰装修、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文化活动的组织与策划;企业形象策划服务;体育、休闲娱乐工程设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郴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州保安公司)成立于1992年9月21日,法定代表人:陈应彬,注册资本:5,000万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档案管理服务;档案凭证配送;仓储管理服务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郴州市金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皇酒店”)成立于2013年08月13日,法定代表人:曹雪武,注册资本:800万人民币。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酒店管理及相关业务培训、卷烟零售,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住宿、餐饮、洗浴、健身、足疗、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票务代理,贸易经济代理。住所为: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680号金皇大厦1-5层、20-26层。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文旅产业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同为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宏发建设公司、温德姆酒店、宏伟传媒公司、郴州保安公司均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母公司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2)金皇酒店是郴州市金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江地产”)的全资子公司,金江地产是公司前控股股东曹永贵先生的控股公司,曹永贵先生认缴出资1,84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为92%。公司现任董事曹露莎女士为曹永贵先生之女。

  3、履约能力分析

  郴投供应链公司、宏发建设公司、文旅产业公司、温德姆酒店、宏伟传媒公司、郴州保安公司及金皇酒店经营发展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协议。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与郴投供应链公司、宏发建设公司、文旅产业公司、温德姆酒店、宏伟传媒公司、郴州保安公司及金皇酒店的关联法人继续签订相关业务的合同协议。采购及租赁业务发生时,关联交易价格、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均严格按照双方签署的具体采购或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交易各方业务合作关系较为稳定,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符合市场化定价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的审查了公司提交的《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其相关材料,经过对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实施、决策程序及以前年度实际交易等情况的核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与新的控股股东相关子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公司征信尚未修复,无法获得银行贷款的特殊背景下,而公司复工复产必须的厂房维修、生活生产设施改造等项目,是新的控股股东对公司复工复产支持的重要举措,对公司和中小股东均有利。交易双方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为参照市场价格或协商方式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将此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对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对上述议案事前和现场均予以认真审核和确认。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同意公司与郴投供应链公司、宏发建设公司、文旅产业公司、温德姆酒店、宏伟传媒公司、郴州保安公司及金皇酒店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分别开展相关业务,与郴投供应链公司产生的费用不超25亿元,宏发建设公司产生的费用不超过1,000万元,文旅产业公司产生的费用不超过10万元,温德姆酒店产生的费用不超过15万元,与宏伟传媒公司产生的费用不超过75万元,与郴州保安公司产生的费用不超过260万元,与金皇酒店产生的费用不超过15万元。待公司融资功能恢复后,将逐步减少与郴投供应链公司的关联交易。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备查文件

  1、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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