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2-015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微电子”或“公司”)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李照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28,400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05,600股,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合计1,53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6%;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郭王洁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81%;公司监事尹志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8,400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8,000股,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合计1,22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公司监事、核心技术人员陈克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2%;公司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符传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86,000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03,200股,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合计78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6%;公司财务总监王忠秀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2%;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吕苏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1%;
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其中直接持股部分已于2021年12月20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2年1月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了《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李照华先生拟减持数量不超过207,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28%。郭王洁女士拟减持数量不超过15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20%。尹志刚先生拟减持数量不超过5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7%。陈克勇先生拟减持数量不超过4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6%。符传汇先生拟减持数量不超过9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13%。王忠秀女士拟减持数量不超过9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13%。吕苏谊先生拟减持数量不超过2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照华先生、郭王洁女士、尹志刚先生、陈克勇先生、符传汇先生、王忠秀女士及吕苏谊先生均未减持。
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注:上述股东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至今未实施减持。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 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需要进行的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五)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相关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方面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2-016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6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 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 取消议案名称
2、 取消议案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报告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1)。因工作人员疏忽,误将《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决定取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不再就该议案进行审议、表决。本次取消议案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上述取消议案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三、 除了上述取消议案外,上市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取消议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高新南一道015号国微研发大楼三层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6日
至2022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深圳市明微技术有限公司、王乐康、李照华、郭王洁、尹志刚、郭伟峰、陈克勇。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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