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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22-033

  债券代码:124004           债券简称:中京定转

  债券代码:124005           债券简称:中京定02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各子公司根据2022年度及未来生产经营计划及投资发展计划的资金需求,拟向境内外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境内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借贷业务。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包括且不限于保证担保及不动产等抵押、质押担保等方式。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总额度内可根据实际需求对各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进行相互调剂。

  3、上述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担保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具体担保合同内容,以实际签署为准。

  4、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拟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

  单位:万元

  

  三、子公司基本情况

  1、惠州中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中京路1号

  注册资本:2.8亿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德威

  与上市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印制电路板研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49,040.91万元,净资产总额64,979.79万元,资产负债率73.91%,营业收入218,421.68万元,净利润12,111.13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2、珠海中京电子电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富山工业园珠峰大道西六号303室

  注册资本:12亿元人民币

  与上市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鹏飞

  经营范围:印制电路板制造、销售、研发、技术服务和检测服务;货物进出口。

  最近一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238,949.55万元,净资产116,484.20万元,资产负债率51.25%,营业收入22,037.62元,净利润-3,585.3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3、珠海元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南屏洪湾工业区香工路 17 号

  注册资本:703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黄生荣

  与上市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自产的各种电子元器件组装的电子组件、电子模块、模组和电子产品周边零组配件;柔性电路板、多层柔性电路板、刚柔结合电路板、封装载板。

  最近一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13,771.48万元,净资产47,383.59万元,资产负债率58.35%,营业收入77,387.46万元,净利润3,785.4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4、惠州中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中京路1号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林

  与上市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电子元器件与电子终端设备; 医疗卫生机构的投资与经营;接受医疗卫生机构委托从事管理与咨询;医疗器械、医疗智能终端及医疗相关药品、试剂与耗材的投资与经营;医疗与健康管理相关信息系统集成、互联网医疗与医疗健康大数据分析应用与服务;医疗科技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 产业园开发建设;创业孵化器经营管理;物业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会议服务;酒店管理;餐饮管理;实业投资。

  最近一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24,871.79万元,净资产9,405.00万元,资产负债率62.19%,营业收入0.00元,净利润-81.2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5、香港中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中京路1号

  注册资本:10,000元港币

  与上市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进出口贸易

  最近一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26,325.43万元,净资产680.77万元,资产负债率97.41%,营业收入44,323.94万元,净利润-294.79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包括且不限于保证担保及不动产抵押担保等方式。

  2、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对象全部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满足其经营业务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要求。公司为其提供的上述担保为最高限额担保,相关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对公司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促进公司快速发展,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同意为其提供以上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信及偿还能力有充分的了解,其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决策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一致同意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实际发生额为227,719.74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为219,619.18万元(占净资产的77.03%),除此以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败诉承担损失的情况。本次担保事宜仅为最高额度授权,具体担保金额公司将在实际完成担保手续后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案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22-028

  债券代码:124004           债券简称:中京定转

  债券代码:124005           债券简称:中京定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805.24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7,472.28万元,减去提取法定公积金1,104.33万元以及2020年度利润分配3,012.42万元,期末实际累计可分配利润为58,160.77万元。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因公司正在进行股份回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鉴于公司目前尚未完成股份回购,公司将按照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数扣除回购专户股数的股本为分配基数,分配比例不变。同时,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行权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及《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本次分红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二、相关审批程序

  1、董事会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的该利润分配提议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本次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尚未发现信息泄露或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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