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2019年9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9]1887号文《关于同意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780.68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66.68元。共募集资金1,854,157,424.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144,864,470.72元,募集资金净额1,709,292,953.28元。
截止2019年10月30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9]00042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96,940,185.26元,其中:于2019年10月3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12,381,621.93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84,558,563.33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212,352,768.02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19年3月16日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华苑支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华苑支行开立了9个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并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10月30日,公司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并久日新材料(东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营久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4月30日,东营久日、内蒙古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久日)分别与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11月26日,湖南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久日)和怀化久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怀化久源)分别与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1月24日,天津久日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日半导体)和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公司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公司和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应及时通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7日,公司在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0220300102000022801,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泰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707 0078 8018 0000 2637)已于2022年3月8日注销。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期末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情况如下: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久日新材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久日新材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久日新材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实施“光固化技术研究中心改建项目”,可增强公司自主创新研发能力,增强公司光引发剂产品的市场适应性,改善研发环境,提升对人才的吸引力;提升公司核心技术优势和产品竞争力。实施“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可增强公司的营运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实现公司稳步健康发展。上述募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将体现在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中,项目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附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其他事项:
于2022年1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作为2022年度变更项目)
变更“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部分募投资金投入“久日半导体材料研发实验室建设”、增加投入“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
1.变更原因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公司产业布局的实施进度,公司拟将东营久日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2,500.00万元变更为“久日半导体材料研发实验室建设”和增加“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久日半导体材料研发实验室建设”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5,000.00万元,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久日半导体;“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原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6,000.00万元,公司根据“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的投资进度,并结合公司资金的实际情况,本次拟增加使用募集资金投入7,500.00万元,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久日。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合计12,500.00万元。
2.决策程序
(1)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3.信息披露情况
上述变更项目,已于2021年12月25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公告名称为《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公司代码:688199 公司简称:久日新材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四、风险因素”部分,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0元(含税)。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1,226,800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2,821,24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4,202,776.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61.49%。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2,821,248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该预案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系列光引发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所处行业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之“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是全国产量最大、品种最全的光引发剂生产供应商,在光固化领域具有全球影响力。
光引发剂是光固化材料(主要包括UV涂料、UV油墨、UV胶粘剂等)的核心原材料,光固化材料是传统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的重要替代产品,是实现国家VOCs减排战略、治理大气污染的重要手段和措施。由于其环保、高效、节能、适应性广等优良特性,光固化材料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的众多领域,包括木器涂装、塑料制品涂装、装饰建材涂装、纸张印刷、包装印刷、汽车部件、电器/电子涂装、印刷线路板制造、光纤制造、3D打印、电子胶等多种行业。随着世界各国对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和技术进步,光固化材料的应用范围不断拓展,市场需求持续扩大。特别是随着国家明确提出“双碳”目标的形势下,具有节能减排特色的光固化技术应用将会得到实质性政策利好加持,从而持续提高光固化产品的市场渗透率。
公司长期致力于通过自主研发创新,为大气污染防治及下游各行业的产业升级提供环保、节能、高效的光固化产品、技术与服务。公司在光固化领域积累了大量专利与非专利技术,并构建了成熟高效的研发和成果转化体系,形成了较强的持续研发创新能力。
2.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主要光引发剂产品简要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对系列光引发剂产品的技术、工艺的研发、组织生产并实现销售获得收入,盈利主要来自于光引发剂产品的销售收入与成本费用之间的差额。
2.采购模式
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原材料采购工作由公司集中实施管理。公司定期根据订单情况、销售预测和生产计划进行物料采购。对于原有物料的常规采购,生产计划部门每月末提出月度采购计划;月度采购计划经采购部门、供应商管理等部门会签审核批准后交由采购部门具体实施,即选择适宜供应商并进行询价、议价;采购部门及审核部门根据上月对供应商评价和询价情况确定本月采购厂家、数量及价格,采购合同经采购部门评审批准后签署,采购部门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收货后由原料检验部门进行验收,确认原料入库的同时对供应商的供货能力进行持续评估。对于新开发供应商,根据公司《新供应商准入流程》,首先由供应商管理部门向潜在供应商索要样品,并交由质检部门检测、研发技术部门登记备案。产品技术指标符合条件的,经研发技术部门同意,采购部门向其进行小批量采购试用,经小批量使用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生产需要的,作为公司待认定合格供应商。之后,供应商管理部门组织技术部门对潜在合格供应商的资质、生产能力、生产环境、价格、交期、付款方式、质保体系等进行综合考察,符合公司条件的,列入公司合格供方名录。
3.生产模式
公司基于原料供应的便利性以及自然环境、员工、运营成本等因素考虑,已构建了多个布局合理的生产基地,并正在投资新建或拟建新的生产基地。对于184、TPO、1173、907、TPO-L、DETX、369、379等主流光引发剂品种,为确保客户需求和供应稳定,公司同时在两个基地生产。公司总体上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根据客户订单、未来市场趋势及自身库存情况确定生产计划。公司在上年末和本年初,会制订全年销售计划,销售部门每月根据已签署的销售订单及客户意向情况制订月度销售计划,通过公司月度生产运营会议确定,并结合产品库存,下达给各个生产基地当月生产计划,生产基地据此生产计划组织生产。公司各生产基地严格遵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及相关产品标准、ISO14000、ISO45001以及二级安全化标准等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员工健康、环境友好及生产安全。通常,公司为确保产品供应的稳定,满足客户的临时需求,会根据市场判断备有一定的安全库存。
4.销售模式
公司的具体销售模式包括向终端客户销售和向贸易商销售两种。终端客户为下游UV涂料、UV油墨等产品生产企业,贸易商客户主要为从事化工产品贸易的企业。针对不同客户类型,公司在所售产品类型、收入确认政策、结算方式、信用政策等方面基本一致,不存在显著差异。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随着光引发剂、单体、树脂等光固化材料原料研发技术愈发成熟,光固化光源系统的不断更新,以及越来越多的终端产品市场要求节能环保,光固化产品的应用领域已经渗入到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尤其随着光固化技术中光源技术,即UV LED的快速发展,给光固化产业带来了巨大生机,UV LED较传统汞灯具有安全、稳定、节能、长效、方便等特点,应用迅速拓展,同时,随着国家明确提出“双碳”目标的形势下,具有节能减排功能的光固化技术应用将会得到实质性政策利好加持。
(1)应用领域广泛,下游需求旺盛
光固化技术是一种高效、环保、节能、适用性广的材料处理和加工技术,行业内普遍将UV光固化技术归纳为具有“5E”特点的工业技术:Environmental friendly(环境友好)、Efficient(高效)、Energy saving(节能)、Enabling(适应性好)、Economical(经济),被誉为21世纪绿色工业的新技术。由于人们环保意识的不断提升、各国对环保监管的加强,光固化技术的应用领域、范围和深度均得到显著拓展,目前,光固化材料已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的众多领域,包括木器涂装、塑料制品涂装、装饰建材涂装、纸张印刷、包装印刷、汽车部件、电器/电子涂装、印刷线路板制造、光纤制造、3D打印、电子胶等领域。光引发剂是光固化材料中的核心组成部分,其性能对光固化材料的固化速度和固化程度起关键性作用。我国光引发剂制造业经过二十多年的稳步发展,目前已进入产业化、规模化、集团化的发展阶段。
由于我国光固化产品的使用比例仍低于发达国家,且发展尚不平衡,因此,我国的光固化技术具有很大的应用潜力和市场机遇,近年来处于一个持续稳定增长的趋势。同时,随着光固化新产品的开发、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和持续增长的需求,为光固化配方产品中关键性原材料——光引发剂提供了源源不竭的需求推动与良好的发展前景。
(2)产业政策支持,市场环境较好
光固化材料属于新材料,我国先后颁布了《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石化和化学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等一系列相关产业政策,加强环保型涂料、光敏材料的研发推广和应用。2019年生态环境部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明确提出,工业涂装VOCs综合治理要加强源头控制,推荐使用包括光固化涂料在内的绿色涂料来替代溶剂型涂料。限制VOCs排放、实施“双碳”战略、加大UV涂料在涂料产品中的比例,能增加光固化材料的需求,光固化产业市场前景广阔。
随着国家对环保要求的日益严格,国家及各级政府已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中使用的油墨、涂料产品在环保方面提出了更高、更严苛的要求。同时,广大消费者的健康环保意识也在不断增强,人们在选择购买产品时也倾向于更安全、更环保的产品。UV光固化产品相较传统的溶剂型涂料、油墨恰恰在环保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相对于普通的水性涂料和油墨更加节能。因此,在UV光固化技术中占重要地位的光引发剂具有非常良好的发展前景。
(3)产业规模上升,市场前景广阔
据中国感光学会辐射固化专业委员会统计,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最主要的光引发剂生产和出口国,预计生产产量和出口量在一定时期仍将处于增长态势。目前我国企业具备常规和部分高端光固化材料的研发生产能力,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及整合,出现了一批设备比较先进、生产管理规范、生产规模较大、产品质量稳定、科研开发投入较大、经济效益较好的骨干企业,已具备了一定的产业规模和较好的发展基础,市场环境的不断改善和企业素质的提升将有力提升国内光引发剂的国际竞争力。同时,光固化产品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和光引发剂自身性能的持续改良,将有望进一步扩大市场容量并带动光引发剂产销量的增长,光引发剂业务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4)技术门槛较高,复制不具优势
光引发剂整体的生产工艺都相对复杂,且生产方面对自动化程度,安全环保以及节能减排等方面不断提升要求,使得行业的生产合规门槛较高。随着产品应用端对产品规格和法规注册的要求逐年提高,对光引发剂厂家研发、法规注册、生产品质管控等方面的专业度要求也是逐年提高。如行业新进入者不具备较高的技术实力和研发水平,只是进行简单的模仿式生产,则既无法实现工艺技术的升级换代以适应国家对安全环保的提升要求,又无法与下游市场实现良性的互动,很难建立起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全国产量最大、品种最全的光引发剂生产供应商,在产品品类、研发与技术服务能力、稳定供货能力、品牌影响力等方面拥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在光固化领域具有全球影响力。
首先,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已具备184、TPO、1173、907、369、DETX、ITX、PBZ、TPO-L、379等十余种光引发剂的规模化生产能力,较之竞争对手,公司产品线更为齐全,拥有为下游客户提供一站式原料供应的能力。
其次,公司研发能力突出,在产品、技术、工艺、设备等方面的自主创新能力均具有较强竞争优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多项专利及非专利技术,其中发明专利64项、实用新型专利20项,公司主持2项、参与7项行业标准的编制(光引发剂行业共11项),承担多项重大科研项目。在原有针对光引发剂产品及生产工艺研发的基础之上,公司还开发出系列大分子光引发剂、低气味和UV LED光引发剂等新产品,并积极探索对多种型号光引发剂的混合复配使用,以及光引发剂与单体、树脂结合使用的研究开发,使公司针对下游客户个性化需求的专业技术服务能力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第三,公司通过布局合理的生产基地,实现主要光引发剂拥有两个生产基地,从而保障对下游客户供应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同时,公司不断增加光引发剂品种,以满足客户对更多种类光引发剂的需求。
第四,公司通过投资和并购光引发剂核心原材料供应厂商进行产业链的布局,进一步夯实公司在光引发剂行业的优势地位。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久日投资了宏远天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内蒙古久日持有宏远天呈33.8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久日收购弘润化工原部分股东持有的40.00%股权并向弘润化工增资,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湖南久日持有弘润化工52.00%的股权,弘润化工成为湖南久日的控股子公司。
第五,公司通过技术研发,开发了以高性能UV单体ACMO为代表的特种UV单体产品,为下游客户提供更多优质单体材料的选择。更多特种UV单体产品的推出将为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增加客户黏性等方面发挥协同效应。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行业市场发展
近年来,国家及各省市各级政府不断出台环保法规、标准,对减少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产品的使用,及促进环保型产品使用提出了明确的计划和目标,有关法规政策对UV光固化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特别是2021年“两会”上,“碳达峰、碳中和”首次被写入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国正式开启“双碳”元年。UV光固化产品属于低VOCs产品,碳排放极少,而且固化过程采用紫外光,能耗大大低于传统的溶剂型产品和水性涂料及粉末涂料,必将会得到更多重视。UV光固化技术也可以与水性、粉末等技术相结合,在进一步扩展应用范围,在国家节能减排,“双碳”战略中有所作为。
①由于我国将长期持续加大力度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预计未来环保监管的不断加强将继续推动UV光固化产业稳定增长。
②作为一种先进的材料表面处理技术,UV光固化技术的高效、节能、经济等特点,能够满足下游家具、建材、印刷、PCB、金属加工、光纤、3D打印等众多制造业自动化、清洁化、效率提升、成本降低的业务发展需要。
③近年来,以UV LED、大分子光引发剂、水性UV光固化配方产品等新技术、新产品为代表,UV光固化技术在涂料、油墨等行业的应用量不断提高,未来随着行业内的持续研发创新、技术进步,新产品、新技术不断推陈出新,UV光固化技术的应用领域、应用场景将得到持续拓展。
(2)技术与产品发展
UV光固化领域自身持续技术进步将使得光固化技术应用成本更低、效率更高,为UV光固化技术催生出更加丰富的应用场景,为相关产品带来广阔的市场需求。目前及未来几年,相对热点技术和产品研发方向主要包括:
①UV LED技术:UV LED技术是指用LED发出的光使UV油墨、UV涂料、UV胶粘剂等液体材料转变为固体。与传统的汞灯相比,UV LED光源使用安全、方便,更加节能,使用寿命更长,且UV LED光源无需预热,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开启或关闭,使用更为灵活。
②水性UV固化材料:水性UV固化材料是以水性UV树脂为基础,用水作为稀释剂,采用光照方式进行固化的材料,同时具备UV光固化技术和水性涂料技术的优点,用水来代替活性稀释剂稀释低聚物,可实现低粘度,特别适用于全自动化喷涂,VOCs含量更低。
③大分子光引发剂:随着大众安全意识的提高,对食品、药品等包装的安全性越来越重视,如欧洲对食品、药品包装油墨制定了严格的标准,禁止使用迁移性大的原材料,已主要采用低迁移性的大分子光引发剂,而中国的食品包装油墨行业标准已经在最后的征询意见阶段。在全球范围内,大分子光引发剂由于其低毒性和低迁移性的优点,会被越来越多应用到包装油墨中,因此开发更多类型的大分子光引发剂是行业产品的发展趋势。
④阳离子光引发剂:由阳离子光引发剂和配套树脂、单体构成的配方产品,具有抗氧阻聚、体系收缩低和低粘度的优点,可与自由基固化体系互补。未来阳离子固化产品应用或与自由基固化产品混合使用具备发展前景,在3D打印以及光固化胶粘剂等领域将越来越被重视。因此阳离子光引发剂也是产品和技术的发展方向之一。
⑤低气味光引发剂:随着光固化涂料应用范围越来越广,尤其是跟人们日常生活相关度比较高的领域,用户对产品的气味更加关注,因此,低气味引发剂产品更受客户欢迎。开发出高性价比的低气味产品,可以进一步扩展光固化产品的应用领域。
⑥电子产品用光引发剂(光敏剂):亚太地区是电子产品的重点生产区域,在显示屏和芯片制造过程中,需要多个品种的光敏剂,比如六芳基双咪唑类、肟酯类引发剂、PAC(DNQ类)以及光产酸类等。随着中国电子产品的发展和生产的集中,对这类产品的需求将不断提高。
(3)行业经营模式发展
随着光固化技术的发展,特别是UV LED、水性UV技术的快速发展,其对光引发剂以及整个配方产品的性能提出了新要求。在研究开发解决方案时,通常不同光引发剂之间的搭配使用以及光引发剂混合物与UV树脂、UV单体的相互配合是重要的研究方向。为满足下游新领域提出的多样化需求,只单纯生产常规型号光引发剂的生产商将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光引发剂生产厂家需要对LED固化设备的性能理解,配合设备进行相应光引发剂的研发。市场发展趋势要求生产商须具备调整常规光引发剂性能的研发实力,并为客户提供技术解决方案,向下游渗透,参与到下游客户的产品开发过程中去,与客户联系更加紧密,逐渐由常规光引发剂生产商转变为光固化技术解决方案提供商。
2021年,化工原料的供应及价格有较大的变动,对光引发剂的生产稳定和成本控制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核心原材料供应和价格的稳定也有利于光引发剂行业的稳定,有实力的光引发剂企业对上游原材料的掌控也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52,459,155.24元,同比增加23.8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5,657,630.46元,同比增加21.15%。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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