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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公告(上接D473版)

  (上接D473版)

  十一、《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修订内容如下:

  

  十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内容如下:

  

  

  十三、《公司担保管理办法》修订内容如下:

  

  十四、《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订内容如下:

  

  上述公司相关制度修订涉及条款序号变动的,按修订后的条款序号相应顺延;除上述内容修订外,公司相关制度其他内容不变。

  上述修订后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述修订后的《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公司管理层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办法》、《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担保管理办法》、《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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