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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永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11日(星期三)下午 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29日(星期五)至05月10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sb@fjyykj.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0日发布公司2021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5月11日下午 14:00-15:0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11日下午 14:00-15: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陈翔

  总经理:徐伟达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朱水宝

  独立董事:余思彬

  (如遇特殊情况,出席人员可能会有所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5月11日(星期三)下午 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29日(星期五)至05月10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sb@fjyykj.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法务部

  电话:0595-87259025

  邮箱: zsb@fjyykj.com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召开业绩说明会,实际召开方式有可能会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相应微调,敬请投资者理解。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永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9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

  非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陈志山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176,5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008%。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2年1月6日披露的《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股东陈志山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0,869,432股,减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3,623,14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7,246,28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截止至本公告日,陈志山先生的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上表中“其他方式取得”指公司 2018 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由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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