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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搬迁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2022-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鑫谷和金属(无锡)有限公司搬迁情况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召开八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书>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鑫谷和金属(无锡)有限公司(原名“鑫古河金属(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谷和”)与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旺庄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旺庄街道办事处”)签订了《无锡市新吴区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以下简称“征收补偿协议书”),征收补偿总价款合计241,696,564.00元,旺庄街道办事处需于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房屋、土地补偿金121,971,258.00元,剩余设备补偿等其它款项,旺庄街道办事处将在鑫谷和停产后另行支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八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编号:临2020-064)和《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书>的公告》(编号:临2020-065)。

  根据《征收补偿协议书》约定,旺庄街道办事处需于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全部房屋、土地补偿金121,971,258.00元,2020年6月,鑫古河如期收到全部房屋、土地补偿金121,971,258.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征收补偿款的进展公告》(编号:临2020-067)。

  鑫谷和在《征收补偿协议书》生效后,即将房屋、土地产权证移交旺庄街道办事处办理交接签收手续,完成房屋、土地相关的权利义务转移,并积极制定搬迁计划筹备搬迁事宜。但鑫谷和此次搬迁通过在无锡市新吴区当地产能重建方式实施,受新冠疫情和无锡市新吴区政府对公司当地重建工作选址延误影响,鑫谷和未能如期在2021年3月腾清厂房。在此过程中,公司一直积极与政府部门加强沟通和协调,妥善安排本次搬迁工作,降低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最大程度上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1年11月,在无锡市新吴区政府完成鑫谷和新厂址基础建设后,鑫谷和即时启动搬迁工作。截至日前,设备安装调试工作正在有序推进,预计将于2022年6月底前完成。届时公司将与旺庄街道办事处完成腾空厂房交接及剩余补偿款收款工作,同时,公司将对人员和业务衔接进行妥善安排确保尽早恢复产能。

  二、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1、本次鑫谷和生产线整体搬迁直接影响公司整体产能,预计对公司 2022年上半年整体业绩也会产生一定影响。鑫谷和一直以来代表着公司最高端的产品品质,拥有着稳定的国际高端客户群体,但随着近年来芜湖基地——安徽鑫科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铜业”)的稳步发展,在鑫谷和搬迁期间鑫科铜业能够承接鑫谷和部分订单,维系鑫谷和关键客户群体,实现客户群体的部分切换和升级。同时,鑫谷和本次搬迁系当地产能重建。搬迁改造完成后,一方面能够迅速恢复产能,顺利衔接生产和销售;另一方面鑫谷和以本次搬迁为契机对原有设备进行维护和更新改造,恢复生产后将进一步提升产品品质并通过搬迁期间的部分订单和客户切换对公司包括芜湖基地在内的其他基地起到协同发展的效应。

  2、鑫谷和具体搬迁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时间、厂区交接及剩余补偿款的收款时间可能受到疫情管控、政府财政拨款审批时间等因素的影响,仍然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尚无法估计上述事项对公司业绩产生的具体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2022-029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鑫科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铜业”)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为其担保金额:

  本次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为鑫科铜业提供担保人民币9,6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可在人民币244,500万元额度范围内对外提供担保(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2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银行授信为鑫科铜业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额度人民币15,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额度人民币9,500万元),实际已签订各类担保合同额度为人民币157,622万元(含此次签订的担保合同人民币9,600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年4月27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芜湖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兴业银行芜湖分行和鑫科铜业于2021年12月16日签订的编号为210600授218的《额度授信合同》即“总合同”)及其项下所有“分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9,600万元,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2年4月27日至2025年4月26日止。

  上述担保事宜已经公司八届十八次董事会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安徽鑫科铜业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四亿五仟万圆整

  3、经营范围:铜基合金材料、金属基复合材料及制品、超细金属、稀有及贵金属材料(不含金银及制品)、特种材料、电线电缆、电工材料及其它新材料开发、生产、销售;辐射加工(限辐射安全许可证资质内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以及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法定代表人:王生

  5、注册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凤鸣湖南路21号

  6、财务状况(以下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3月31日,鑫科铜业总资产321,767.41万元,总负债186,932.98万元,净资产134,834.4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8.10%;2022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78,443.40万元,净利润3,317.81万元。

  7、股权结构: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三年;

  担保金额:9,6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八届十八次董事会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人民币220,000万元额度范围内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融资提供担保(包括母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不包括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其他企业提供的担保),担保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调整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中的实际资金需要,上述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累计对外提供银行融资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公司为鑫科铜业提供担保人民币9,6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可在人民币244,500万元额度范围内对外提供担保(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2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银行授信为鑫科铜业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额度人民币15,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额度人民币9,50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194.17%。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资料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鑫科铜业2022年3月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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