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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股票简称:会稽山     股票代码:601579   编号:临2022-014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二号—酒制造》(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现将 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产品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销售渠道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区域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经销商情况:                                                         单位:个

  

  特此公告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579                          证券简称:会稽山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备注:截至 2022年3月 31 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持有公司股份 17,896,591 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第五十六条规定:“计算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中披露的每股收益等相关指标时,发行在外的总股本以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后的股本数为准。”公司现发行在外的总股本为

  497,360,000 股,扣除回购 17,896,591 股后股本为 479,463,409 股。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2021年度“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进展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为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会稽山)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2678 号)。该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述,天健所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四)2 所述,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会稽山公司 164,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2.97%,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100%)已被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已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申请依法进入重整程序(以下简称精功集团重整事项),截至审计报告日重整程序尚未完成,未来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之附件《第一百零一号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等相关规定,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进展情况作如下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精功集团仍处于重整程序中。2019 年 9 月 17 日,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对精功集团重整的申请,并指定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担任精功集团管理人。2020 年 3 月 12 日,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因无法在柯桥法院裁定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按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向柯桥法院提交了将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的申请。 柯桥法院裁定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时止。2020 年 8 月14 日,柯桥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条、第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19]浙 0603 破 23 号之二),裁定对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进行合并重整。2021年7月30日,精功集团管理人发布了《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重整预招募公告》。2021年9月30日,精功集团管理人发布了《关于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招募进展情况的公告》。2022年4月15日,精功集团管理人发布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管理人综合前期预招募的相关情况,考虑重整价值及重整可行性,确定了重整核心资产范围。本次纳入重整核心资产范围为“精功集团持有会稽山中的 14,915.82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9.99%,精功集团剩余持有的会稽山股份不作为重整核心资产,将另行处置”等在内的五项核心资产。公司董事会已分别于 2019年4月12日、2019年5月 16 日、2019年7月23日、2019 年9月7日、2019 年9月11日、2019年9月18日、2019年11月8日、2019年11月22日、2020年3月17日、2020年8月22日、2021年7月31日、2021年10月8日、2022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2019-044、2019-055、2019-064、2019-074、2019-075、2019-091、2019-093、2020-014、2020-035、2021-019、2021-025、2022-001)。

  2、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精功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64,000,000 股已全部被质押和司法冻结。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所涉及事项均与公司无关联,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直接重大不利影响。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3、公司控股股东精功集团进入重整程序,若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处置,将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 更,公司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上述强调事项的后续进展及影响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公司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公司业务、人员、资产、 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内部控制水平,积极化解上述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可能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5、鉴于公司控股股东精功集团破产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正确评估 该强调事项的后续进展对公司的影响,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虞伟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红兵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红兵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虞伟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红兵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红兵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虞伟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红兵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红兵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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