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2-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由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1项《医疗器械注册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具体情况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取得,有利于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种类,扩充公司在康复医疗器械领域的产品布局,不断满足多元化的市场需求,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三、风险提示
上述产品获证后的实际销售情况取决于未来市场的推广效果,公司目前尚无法预测上述产品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公司将及时根据后续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2-017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35,839,818.99元,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7,811,885.55元(合并报表)。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2021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1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68,346,667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88,905,942.7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0%。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长期稳健的盈利能力,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未来发展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2-016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1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13号)文件核准,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86,66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7.58元,共募集资金1,154,716,955.86元,扣除应付发行费用91,729,995.18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62,986,960.6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20)0007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募集资金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初始到账净额为人民币1,077,236,580.16元,剩余应付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4,249,619.48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62,986,960.68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69,706,610.30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35,615,585.27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37,434,085.99元,募集资金余额为830,714,436.37元。
2021年度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注:为支付募集资金到账时的剩余应付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南京银行南京金融城支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雨花支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光华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南京龙蟠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注:为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开设的理财专户。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0年7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为16,789,973.57元。该款项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专字(2020)02101号《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审计,并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无。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6,289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5,4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78,838,088.2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该事项已于2021年4月28日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已就该事项出具核查意见。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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