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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9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0,000.00万股,发行价格3.99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0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3,597,152.8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5,402,847.17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3月1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169号)。

  二、 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为严格控制资金使用风险,本次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及保本型理财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低风险投资产品,募集资金投资品种应当满足保本要求。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

  (四)决议有效期

  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

  (五)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及办理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或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 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了该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3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人民币0.6元现金股利(含税),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联科技”或“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38,316,216.35元,公司2021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8,357,325.37元。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

  截至2022年4月26日,公司总股本500,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2,218,17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866,909.5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37%。2021 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2,218,175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对现金分红的合理性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业务发展情况、盈利规模、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4 月 26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2 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

  三、 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月28 日

  

  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1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联科技”、“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现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5,402,847.1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3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169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惠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南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1年8月,公司已按规定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按计划投入,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代表将该项目的三个专户进行注销,注销情况如下:账号1:44050171718200000669,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东湖支行,注销日期:2021年9月27日;账号2:592902490710999,开户行:招商银行惠州分行惠城支行,注销日期:2021年9月17日;账号3:217210029075400004,开户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营业部,注销日期:2021年9月16日。

  前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东湖支行、招商银行惠州分行惠城支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营业部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使用募集金额15,134.55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5,134.55万元。具体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1 年 6 月末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 4,758.23 万元,其中包括九联科技研发中心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4,118.81 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639.41 万元。预先投入资金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1]0010046 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归还的2021年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4,0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1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五)调整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3440号)认为:九联科技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九联科技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经核查,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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