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损失核销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22-024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1年各项损失情况进行了清理,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现对公司2021年度损失核销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损失核销情况

  (一)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2021年度公司实际报废固定资产合计原值30,153万元,累计折旧16,855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3,298万元,已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00万元,净额为13,198万元,资产利旧金额为139万元,相关商誉转销及资产评估增值损失3,368万元,因报废固定资产实际损失合计16,527万元。

  其中,公司下属控股企业重庆武陵锰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锰业”)受政策性关停影响,对办公设备设施、渣库、废水处理等相关资产及库存物资进行报废处置,共计损失11,583万元;相关商誉转销及资产评估增值损失3,368万元;因公司下属全资企业对相关固定资产进行拆除和报废处置等,共计形成固定资产损失1,576万元。

  (二)存货损失

  因重庆锰业受政策性关停,以及库存物资老化、型号淘汰等影响,共计形成存货损失267万元。

  (三)应收账款损失

  因重庆锰业受政策性关停、以及因用户破产而无法收回其所欠电费等原因,发生应收账款损失共计6,435万元。

  二、2021年度损失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1年度损失核销合计23,229万元,影响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164万元。

  公司本次损失核销事项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2021年度损失核销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损失核销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2021年度核销损失23,229万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损失核销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依据充分,能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因此,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2021年度损失核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损失核销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损失核销,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因此,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损失核销。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损失核销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损失核销。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22-025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大华”)。

  ●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对审计机构进行了选聘,根据谈判结果,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聘请大华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竞争性谈判有效期限为3年,在该有效期内,公司续聘大华可不再进行竞争性谈判,按公司决策程序续聘。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按照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结果,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说明以及年度内部控制等项目提供服务工作。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执业资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 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64人

  截至 2021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人

  3. 业务规模

  2020年度业务收入: 252,055.32万元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

  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376家,收费总额41,725.72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7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 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洪仪(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2年),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4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峻雄,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2年开始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关德福,2018年8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11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2. 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经双方沟通确认,202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包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说明等项目)为11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合计143万元,与2021年审计费用持平。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并充分审核了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资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大华为公司2021年度提供审计服务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可大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大华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要求,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需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是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内控制度相关审议程序要求,进行的公平、公正、合法的续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按照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结果,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同意续聘大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说明以及年度内部控制等项目提供服务工作。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第二次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三)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16           证券简称:三峡水利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叶建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义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杨红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大幅下降,其中:(1)报告期内公司自发水电量同比增长24.33%,公司电力业务净利润实现同比增长;(2)报告期内因电解锰销量同比减少,以及贵州锰厂计划性停产等原因,公司锰矿开采及电解锰生产加工销售业务利润同比下降;(3)公司2021年末持有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二级市场的公允价值在2021年度经历了较大增幅后,本报告期内有较大幅度下跌,形成公司持有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允价值变动损失(非经常性损益)。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上升,主要系报告期内贸易业务板块收回期初应收账款,以及本期销售期初存货相应减少采购成本所致。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下转D488版)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