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486版)
3. 对于以上若存在不确定性或不能确认的事项,需要及时告知并在其评估报告中充分披露。
(三) 比对两次报告中披露的评估假设、评估参数等是否存在重大不一致。
本次中联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釆用市场法进行评估。收购时点采用市场法与收益法两种方法。本次评估中联评估公司不采用收益法原因为标的资产属于典型的证券行业,合理预测证券公司未来盈利情况在实践操作中较难实现。尤其是在近两年股市剧烈波动、监管政策频出的背景下,证券公司业绩也巨幅波动,委托人难以根据自身管理能力和历史业绩情况对未来盈利进行客观、可靠、准确的预计。因此评估师本次未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四) 根据两次评估结果计算是否发生减值。
四、测试结论
通过以上工作,湘财股份公司得出以下结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湘财证券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估值1,616,495.12万元,扣除湘财股份公司支付的增资款219,317.37万元后,收购标的资产100.00%股权价值为1,397,177.75万元,大于湘财股份公司重组置入湘财证券公司资产时,湘财证券公司100.00%股权评估值1,063,738.32万元,标的资产股权未发生减值。
五、本报告的批准
本报告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6日批准。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1〕1777号《关于核准湘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04,597,088股新股,公司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2,968,124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于2021年7月22日办理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限售期为6个月。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月24日。详见《湘财股份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2)。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史建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景双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玉红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史建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景双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玉红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史建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景双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玉红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22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太湖北路7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8日
至2022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8、议案9、议案14、议案1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01、议案8.0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8.01: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新湖控股有限公司;议案8.02:其他关联方(如为公司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
(二)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参会的,参会人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会人的身份证办理。
(三)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
(四)参会登记时间:2022年5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五)登记地点: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太湖北路7号,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太湖北路7号
邮政编码:150078
联 系 人:王江风
联系电话:0451—84346722
传 真:0451—84346722
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4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1日以直接送达或通讯方式发出。公司共计3名监事,全部参加了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汪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发表如下书面意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1年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监事会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与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2021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6)。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预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5)。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与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重组置入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与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2-018)。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7)。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与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发表如下书面意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监事会保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与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7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适用指引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 概述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同时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公司对执行的会计准则进行修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新收入准则”,同时,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2.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3.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将相关运输等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4. 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司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等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等成本,将其自“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四、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具体调整如下:
相关运输等成本列报的调整将对公司毛利、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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