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60 证券简称:顺鑫农业 公告编号:2022-016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兴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2206房间
首席合伙人:张恩军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85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40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3人
最近一年收入总额(经审计):81,915.46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60,522.54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5,364.58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3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2,158万元
主要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能运输、仓储和房地产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传播与文化产业等。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北京兴华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面临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每次事故责任限额1亿元,年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兴华受(收)到行政处罚4次、行政监管措施9次,未受(收)到刑事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2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1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卜晓丽女士,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燕飞女士,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荭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超过10家。长期从事证券审计业务,参与及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执业行为无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并根据公司审计所需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本期审计费用8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兴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审查,认为兴华2021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诚信情况良好,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情况
经审查,我们认为兴华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本次续聘兴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将该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以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中,保持了应有的独立性和谨慎性,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审计时间充分、人员配置合理,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保持了良好的交流、沟通,提交了独立、客观的《审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本次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8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意见;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五)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22-017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的存货(消耗性生物资产、库存商品、开发产品)及生产性生物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及市场情况,对其可变现净值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存货(消耗性生物资产、库存商品、开发产品)需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6,729.52万元,生产性生物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318.35万元,合计7,047.87万元,计入报告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对合并报表影响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7,047.87万元,减少公司2021年合并报表净利润7,047.87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资产及实际经营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状况,具有合理性。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860 证券简称:顺鑫农业 公告编号:2022-020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2022年3月31日应收票据比2021年12月31日增加16,258.64万元,增长了39.83%,主要是由于公司为进一步开发新市场,对经销商的扶持力度增加,导致本期应收票据增加。
2、2022年3月31日合同负债比2021年12月31日减少123,497.48万元,下降了48.06%,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报告期经销商陆续提货,将预收货款结转收入所致。
3、2022年3月31日应付职工薪酬比2021年12月31日减少5,205.18万元,下降了49.89%,主要是上年度计提的职工奖金在本报告期发放所致。
4、2022年3月31日应交税费比2021年12月31日减少20,082.14万元,下降了55.10%,主要是本报告期内上缴了上期期末计提的税费所致。
5、2022年3月31日其他流动负债比2021年12月31日减少15,798.33万元,下降了53.25%,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报告期合同负债减少所致。
6、2022年1月至3月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减少127,600.76万元,下降了32.72%,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内公司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7、2022年1月至3月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9,685.75万元,增长了40.26%,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促销费和广告费的投入所致。
8、2022年1月至3月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1,249.12 万元,增长了33.19%,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9、2022年1月至3月信用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166.19 万元,下降了103.93%,主要是本报告期内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减少所致。
10、2022年1月至3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1,279.96万元,增长了38.70%,主要是本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11、2022年1月至3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15,119.85万元,增长了52.60%,主要是本报告期内公司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李颖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秋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珊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李颖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秋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珊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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