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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公告编号:2022-02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4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中国人寿广场A座二层多功能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7人,持有表决权股份21,578,708,0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45067%,符合法定比例。

  

  注: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

  (四) 表决方式及大会主持情况

  本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执行董事苏恒轩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执行董事黄秀美,非执行董事袁长清、王军辉因疫情防控原因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贾玉增,监事牛凯龙、曹青杨、来军因疫情防控原因未出席会议;

  3. 公司管理层部分成员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白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黄益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陈洁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中第1-4项均为普通决议案,已经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有关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发布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白涛先生、黄益平先生、陈洁女士的任职资格尚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保监会”)核准,并将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任期自中国银保监会核准其任职资格之日起直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为止,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白涛先生不在本公司收取任何董事袍金或薪酬。黄益平先生、陈洁女士的每年董事袍金将由董事会根据其职务及责任而厘定,并报请股东大会批准决定。

  除上述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所披露者外,白涛先生、黄益平先生、陈洁女士在过去三年内并无在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没有在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白涛先生、黄益平先生、陈洁女士不持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本公司任何股份权益。

  此外,白涛先生、黄益平先生、陈洁女士之选举并没有任何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3.51(2) 条的规定而须予披露的资料,亦没有任何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的事项。白涛先生、黄益平先生、陈洁女士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丽子、高照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2022-025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13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执行董事苏恒轩、利明光、黄秀美,非执行董事王军辉现场出席会议;独立董事汤欣、梁爱诗、林志权、翟海涛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非执行董事袁长清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会议,书面委托执行董事苏恒轩代为出席、表决并主持会议。本公司监事和管理层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执行董事苏恒轩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白涛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白涛先生的任职资格尚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白涛先生的简历请见本公司于2022年3月9日、3月11日分别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2022年一季度会计估计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一季度会计估计变更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师聘用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规定>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公司2021年度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公司2021年度精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公司2022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具体议案内容请详见本公司另行公布的股东大会通知及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2022-026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14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监事会主席贾玉增,监事牛凯龙、王晓青、来军现场出席会议;监事曹青杨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玉增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充分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该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公司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21年度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控评估工作计划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2022-027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变更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白涛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本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选举白涛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其任职资格尚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为止。

  白涛先生的简历请见本公司于2022年3月9日、3月11日分别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2022-028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普华永道中天”)为本公司中国审计师以及美国20-F报告审计师;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简称“罗兵咸永道”)为本公司香港报告审计师。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普华永道中天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5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401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46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0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61.15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6.9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8.61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20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103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84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本公司同行业(金融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3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普华永道中天四名初级员工因其个人投资行为违反独立性相关规定,于2019年收到上海证监局对其个人出具的警示函,上述个人行为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质量控制体系的有效性或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该四名人员随后均已从普华永道中天离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罗兵咸永道

  (1)基本信息

  罗兵咸永道是一家注册于香港的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其历史可追溯到1902年。与普华永道中天同属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所,注册地址为香港中环雪厂街5号太子大厦22楼,经营范围为审计鉴证业务、咨询业务、并购业务、风险鉴证业务、税务咨询等。

  于2021年12月31日,罗兵咸永道合伙人数量超过160人,香港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自2019年10月1日起,罗兵咸永道根据香港的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罗兵咸永道经财政部批准取得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罗兵咸永道2020年度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罗兵咸永道已投保适当的职业责任保险,以覆盖因该事务所提供的专业服务而产生的合理风险。罗兵咸永道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最近3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罗兵咸永道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星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3年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2003年至2012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晨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200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2007年至2012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复核合伙人:林同文先生,香港会计师公会执业会员,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会员,安大略特许会计师协会会员,2002年起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执业会员,199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2年起开始在罗兵咸永道执业,2004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2002年至2009年及2012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本公司的2022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星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晨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林同文先生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本公司的2022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星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晨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林同文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普华永道中天和罗兵咸永道对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服务收费为人民币4,735万元(含税),与上一期审计服务费相比变化未超过20%,其中内部控制审计的服务收费为人民币850万元(含税)。上述收费根据公司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各方面因素,依据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工作量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按照财政部管理办法要求,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本次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普华永道中天和罗兵咸永道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以及诚信记录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能够满足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同意将《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师聘用的议案》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和罗兵咸永道具备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有相应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正当,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师聘用的议案》,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担任公司2022年度中国审计师以及美国20-F报告审计师,续聘罗兵咸永道担任公司2022年度香港报告审计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本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财务资料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且未经审计。

  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数据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有关数据并无差异。

  ●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行职责)袁长清先生1

  12022年1月13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推举非执行董事袁长清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职责,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新任董事长任职生效之日止。本报告后文如涉及相关表述,亦同。

  、主管财务工作的副总裁黄秀美女士、总精算师利明光先生及财务机构负责人胡锦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注:

  1.因2021年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报告2021年一季度财务数据已经重述。

  2.在计算“每股收益(基本与稀释)”的变动比率时考虑了基础数据的尾数因素。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说明:本公司作为保险公司,投资业务(保险资金运用)为主要经营业务之一,非经常性损益不包括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截至报告期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注:

  1.HKSCC Nominees Limited 为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所持股份为代香港各股票行客户及其他香港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持有。因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有关规则并不要求上述人士申报所持股份是否有质押及冻结情况,因此HKSCC Nominees Limited 无法统计或提供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2.汇添富基金-工商银行-汇添富-添富牛53号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托管人以及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均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三、季度经营分析

  2022年以来,我国经济运行总体保持在合理区间,但国内外环境复杂性不确定性加剧、有的超出预期,国内疫情近期多发,新的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行业发展增速进一步放缓。本报告期内,本公司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积极应对各项挑战,稳健推进各项工作,市场领先地位稳固。一是业务发展持续承压,但呈现稳中向好态势。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保险消费需求难以充分释放,公司新单业务发展持续承压,但业务结构有所优化。2022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保费收入2

  2保费收入与合并利润表中的保险业务收入口径一致。

  人民币3,150.11亿元,同比下降2.7%。其中,新单保费为人民币1,008.95亿元,同比下降1.5%;续期保费达人民币2,141.16亿元,同比下降3.3%。首年期交保费为人民币653.66亿元,同比下降4.3%,下降幅度较2021年同期改善明显;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为人民币191.06亿元,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占首年期交保费的比重稳中有升。短期险保费达人民币347.43亿元,同比增长3.5%。2022年第一季度,新业务价值同比下降14.3%。退保率3

  3退保率=当期退保金/(期初寿险、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余额+当期寿险、长期健康险保费收入)

  为0.28%,同比下降0.10个百分点。二是销售队伍坚持提质稳量。公司始终坚持有效队伍驱动业务发展,不断强化优增优育,加强基础管理,推进销售队伍向专业化、职业化、数字化转型。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总销售人力84.6万人,其中,个险销售人力78万人,季度环比队伍规模略有下降,质态指标保持平稳,队伍基础总体稳固。三是多措并举,平衡资产短期波动与长期投资布局。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投资资产达人民币47,176.81亿元。2022年第一季度,国内利率水平仍处于低位,权益市场出现较大回撤,公司投资收益承压。公司坚持长期投资、稳健投资、价值投资的理念,适当调整长久期资产配置节奏,增配中短期固收品种缓解配置压力;把握权益市场中长期配置机会,稳健开展长期布局。2022年第一季度,本公司实现总投资收益4

  4总投资收益=净投资收益+投资资产买卖价差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资产资产减值损失

  人民币445.58亿元,简单年化总投资收益率5

  5总投资收益率=[(总投资收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上年末投资资产-上年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期末投资资产-期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90×365

  为3.88%;净投资收益6

  6净投资收益主要包含债权型投资利息收入、存款利息收入、股权型投资股息红利收入、贷款类利息收入、投资性房地产净投资收益、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等。

  为人民币458.14亿元,同比增长10.7%,简单年化净投资收益率7

  7净投资收益率=[(净投资收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上年末投资资产-上年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期末投资资产-期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90×365

  为4.00%。四是偿付能力持续保持较高水平。自编报2022年第1季度偿付能力季度报告起,保险业执行《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II)》(“二期规则”)。二期规则下,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达176.39%,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达247.60%,核心资本和总体资本充足,偿付能力持续保持较高水平。在《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号-第17号)》(“一期规则”)下,经模拟计算,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1.7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9.95%。

  2022年第一季度,受当期权益市场波动以及2021年同期基数较高的综合影响,投资收益同比下降,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51.78亿元,同比下降46.9%。

  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多重挑战,下一步,本公司将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守保险本源,持续深化供给侧改革,努力推动业务平稳发展,大力深化改革创新,不断优化运营服务,持续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切实加强风险防控,坚定不移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四、季度财务报表

  2022年3月31日资产负债表(未经审计)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2年3月31日资产负债表(未经审计)(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2年一季度利润表(未经审计)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法定代表人:袁长清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黄秀美       总精算师:利明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锦

  2022年一季度利润表(未经审计)(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法定代表人:袁长清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黄秀美      总精算师:利明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锦

  项目

  2022年一季度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法定代表人:袁长清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黄秀美      总精算师:利明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锦

  2022年一季度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法定代表人:袁长清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黄秀美      总精算师:利明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锦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2022-029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项会计估计变更,增加2022年3月31日寿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4,665百万元,增加2022年3月31日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625百万元,合计减少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3个月期间税前利润人民币5,290百万元。

  一、概述

  本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费用假设、保单红利假设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

  本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项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内容。

  二、具体情况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费用假设、保单红利假设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

  上述假设变更增加2022年3月31日寿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4,665百万元,增加2022年3月31日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625百万元,合计减少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3个月期间税前利润人民币5,290百万元。

  本公司对本项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本项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议,均同意本公司对本项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

  四、备查文件

  (一)本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二)本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三)本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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