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6 证券简称:ST柏龙 公告编号:2022-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4.1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一)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三)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要求期限内改正,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改正。”。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无法在2022年4月30日之前完成2021年度报告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说明如下: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5.2.4条的规定“公司定期报告内容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定期报告不得披露。”,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由于公司部分董事陈伟雄先生、陈娜娜女士、江伟荣先生、黄莉菲女士辞职,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8条规定,陈伟雄先生、陈娜娜女士、江伟荣先生辞职申请立即生效,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公司目前正积极进行董事补选工作,预计2022年4月30日前无法完成。
(2)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8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0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证监会对相关处罚事项责令公司进行改正,其中涉及前期会计报告调整事项,所涉时间跨度较长,工作量较大,公司预计无法在2022年4月30日之前完成调整。
二、风险提示
1. 若公司无法按期披露《2021年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 若公司未在期限内对《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关事项进行改正,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将尽快完成2021年度报告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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