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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上接D12版)

  (上接D12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ST博信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4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ST博信     公告编号:2022-036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收到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仍正常交易。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确认,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因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9.3.2条规定的股票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在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28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情况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256.01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8,159.04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11,143.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42.8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89.11万元。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经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2年4月29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3.2条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公司2021年度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且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3.6条的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进行了逐项排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有利于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后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确认,公司将根据上述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ST博信       公告编号:2022-038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1月04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院3号楼2048-62

  (5)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6)2021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4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79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49人

  (7)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52,351.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3,493.0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5,715.93万元

  (8)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0家;审计收费总额8,386.30万元;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与服务,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0年末,中兴华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489.26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因为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2011-2013年财务情况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对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袁长胜、夏宝龙、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兴华、江苏石塔律师事务所等提起诉讼。2021年6月28日,经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2019)苏1003民初96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中兴华无需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不服判决,于2021年7月23日向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2年3月15日,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诚信记录

  中兴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20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闫宏江,2013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1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无其他兼职情况。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晓思,2006年取得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从事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至今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民和牧业、光环新网、铁岭新城、永东股份、青鸟消防、双杰电气,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丁建召,2020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3月开始在本所执业,无其他兼职情况。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合计人民币120万元,系按照中兴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22年度审计费用尚未确定,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并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中兴华协商确定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认真审核了中兴华的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并通过直接接触以及调查和评估认为,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审计服务的中兴华审计人员业务素质良好,恪尽职守,能够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办事,具备审计所需要的专业胜任能力,同意将《关于公司2022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相关资料进行审阅,我们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其在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计过程中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ST博信      公告编号:2022-039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公司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二)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使用期限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

  (五)实施方式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具体投资品种、期限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和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将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资金不得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等高风险产品,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所购买的均须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财务部将及时跟踪和分析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影响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等风险因素时,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法务内审部负责审查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1、博信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ST博信       公告编号:2022-040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朱家湾街8号姑苏软件园B3栋16层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9日

  至2022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会议将听取独立董事作《博信股份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9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ST博信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33)、《*ST博信第十届监事会第二议决议公告》(2022-034)等公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2、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朱家湾街8号姑苏软件园B3栋16层;

  3、登记方式:(1)自然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股东代理人另需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及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2)法人股东请持法人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2年5月18日下午 16:30前送达至公司,且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交上述证明材料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朱洁

  联系电话:0512-68856070

  传真号码:0512-68856098-7021

  邮箱:600083@boxinholding.com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朱家湾街8号姑苏软件园B3栋16层

  2、参会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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