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2-06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领胜投资(深圳)有限公司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注: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1、上表中“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的限售部分为高管锁定股数量;
2、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2-063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议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曾芳勤女士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下午15:00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裕元工业园精成二路1号福泰厂办公楼
5、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4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476,624,0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3086%,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
1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
的63.3637%。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311,508,77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9735%,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0266%;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共4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65,115,2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351%,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7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计4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92,563,2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232%,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56%。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4,475,432,4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4%;反对60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弃权587,5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1,371,6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12%;反对60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37%;弃权587,5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1%。
表决结果:通过。
(二) 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475,399,7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7%;反对636,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2%;弃权587,5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1,338,9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42%;反对63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6%;弃权587,5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1%。
表决结果:通过。
(三) 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475,432,4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4%;反对603,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弃权588,0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1,371,6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12%;反对60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34%;弃权588,0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4%。
表决结果:通过。
(四) 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4,475,380,9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2%;反对65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弃权588,0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1,320,1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44%;反对65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01%;弃权588,0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4%。
表决结果:通过。
(五) 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4,475,971,4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4%;反对62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0%;弃权2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1,910,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11%;反对62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61%;弃权2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8%。
表决结果:通过。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191,883,6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71%;反对65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01%;弃权2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8%。
关联股东领胜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曾芳勤女士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1,883,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71%;反对65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01%;弃权2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8%。
表决结果:通过。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4,472,086,2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6%;反对4,513,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8%;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8,025,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435%;反对4,51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40%;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
表决结果:通过。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4,476,146,7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3%;反对453,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2,085,9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21%;反对45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4%;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
表决结果:通过。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4,475,938,7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7%;反对661,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8%;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1,877,9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41%;反对66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4%;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
表决结果:通过。
(十) 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4,475,963,7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3%;反对636,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2%;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1,902,9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71%;反对63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4%;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 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4,475,963,7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3%;反对636,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2%;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1,902,9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71%;反对63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4%;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1、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3、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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