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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2-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

  

  2. 利润表:

  

  3.现金流量表变动原因说明:

  1)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0,993,167.18元,减幅为638.30%,主要系较上年同期本期销售回款减少及超材料业务量增长材料采购支出增加所致。

  2)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9,673,533.64元,增幅为91.62%,主要系受购买理财产品规模及理财期限的影响。

  3)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51,854.12元,增幅为98.80%,主要系上年同期银行贷款到期偿还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于2022年1月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1]第170号)(以下简称“《责令改正决定书》”)、《关于对刘若鹏、赵治亚、张洋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第171号)。深圳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在公司治理、募集资金管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信息披露、财务核算等方面存在不规范问题,导致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以及对公司董事长刘若鹏、总经理赵治亚、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张洋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责令改正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其中的问题,对涉及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并深刻反思了公司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2022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的议案,相关整改报告已公告并报送深圳证监局。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到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书暨相关责任人收到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3)。

  2、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光启尖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启尖端”)于2022年1月24日与客户A签署了《采购商务合同》,光启尖端将向客户A提供某大型复杂超材料结构件产品,合同含税金额为198,695.44万元人民币。本次签订的合同为公司某大型复杂超材料航空结构产品取得的供货合同,也是公司自成立以来签署的金额最大的单笔销售合同,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本次合同的签订意味着重要客户对公司提供的产品与服务的高度认可,也体现了公司目前已具备持续性、规模化制备新一代超材料航空结构产品的能力。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订某大型复杂超材料航空结构产品重大销售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订单充足,除已交付的部分,已签订的合同和收到的投产通知中待交付的金额逾20亿元,公司将全力以赴做好生产交付工作,为客户做好服务。

  4、报告期内,受汽车行业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上涨、疫情等因素影响,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亏损635.22万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刘若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洋洋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洋洋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刘若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洋洋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洋洋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2-025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9号软件大厦三层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符合监事会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所述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监事会的实际运行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总结2021年度经济形势的基础上,结合2022

  年度的经营目标、市场开拓及发展规划制定的财务预算报告客观、合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经营状况以及公司的长期发展需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22年4月29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刊登于2022年4月2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7、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情况,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发现一般缺陷3项,公司及时完成了后续整改。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8、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报告能够真实的反映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编制过程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与募投项目发展需求相匹配,但存在部分募投项目的进度落后于预期进度的情形;并且公司2020年至2021年存在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非募投项目的情形,涉及金额25.10万元(公司已于2022年1月26日通过自有资金账户补充至对应募集资金专户)。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履行了有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9、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2年4月2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2年4月2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1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关于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2年4月2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12、审议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此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有利于更好的调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激励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更好的履行职责,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鉴于本议案与所有监事利益相关,全部回避表决,无法形成决议,故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2年4月2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长事宜,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将产业化运营中心网络建设项目和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延期到2023年12月。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期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2年4月2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14、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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