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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785         证券简称:万里石         公告编号:2022-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石股份”或“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及2022年3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万里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万里石”)向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分行(以下简称“天津农商行滨海分行”)申请融资授信事宜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450万元。

  近日,就上述融资授信事宜,天津万里石与天津农商行滨海分行签订了《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036A00220220009),贷款金额为450万元,贷款期限为12个月,自2022年4月27日起至2023年4月26日止。

  就上述融资事项,公司子公司北京万里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万里石”)与天津农商行滨海分行签订《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36A002202200091001),为本次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天津万里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2MA05RM3LXH

  成立日期:2017年6月9日

  公司住所:天津市武清区京津科技谷产业园瑞园道3号

  法定代表人:洪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建筑劳务分包;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建筑物清洁服务;建筑材料销售;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门窗销售;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家具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特种陶瓷制品制造;卫生洁具销售;地板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建筑用石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万元人民币

  

  天津万里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述2021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股权关系说明:天津万里石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7%股权;

  三、协议主要内容

  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036A00220220009)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贷款人: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分行

  借款人:天津万里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贷款用途: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支付购买石材等所需款项

  (3)贷款金额:人民币肆佰伍拾万元整

  (4)贷款期限:2022年4月27日起至2023年4月26日止。

  2、《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36A002202200091001)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北京万里石有限公司

  债权人: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分行

  (2)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与天津万里石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036A00220220009)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其中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为人民币肆佰伍拾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4)担保范围:天津万里石在《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036A00220220009)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执行费用、财产保全费用、公告费、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用及其他合理费用等),以及相应款项的增值税。

  (5)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保证人和债权人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天津万里石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具备较强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天津万里石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融资担保,符合天津万里石日常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8,34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3.91%。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六、备查文件

  1、与天津农商行滨海分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与天津农商行滨海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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