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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 独立意见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301103            证券简称:何氏眼科          公告编号:2022-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作为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的规定及要求,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提供 担保的情况,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 2021 年度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 保情形。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余额。

  我们认为:公司在对外担保及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方面完全符合各项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违规行为及有损公司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及时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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