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2-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及原因
2、合并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叶湘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湘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湘武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叶湘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湘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湘武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2-026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即时通讯等方式通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下午4: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滕小青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与会监事认真审阅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认为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监事会在2021年的工作情况。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70,949,852.66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3,660,189.96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70,871,563.30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20,852,324.00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2-020《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要求,持续推进和完善内控体系建设,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规范运行,经营风险得到进一步控制。《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公司管理层已识别出报告期内存在的重大缺陷,做出了相应的整改,并已反映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024《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专项说明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出具了带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现公司监事会就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并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将积极配合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以尽快解决报告所涉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1、2、3、4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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