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2-044

  债券代码:113591           债券简称:胜达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胜达”或“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上海烜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烜鼎星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烜鼎星宿1号”)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公司的股份3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72%(以截止2022年5月5日总股本计算)。

  ● 2021年1月8日,公司发行的“胜达转债”进入转股期,自2021年8月26日至2022年5月5日期间,受“胜达转债”转股影响,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022年5月5日的419,101,079股,烜鼎星宿1号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0983%。

  ●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公司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及股东主动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简介

  1、公司名称:上海烜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成立日期:2014年9月30日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申路921弄2号N区464室(上海富盛经济开发区)

  6、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3124484969

  8、经营期限: 2014年9月30日至2044年9月29日

  9、股东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是根据截止2021年8月25日总股本计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注:2021年1月8日,公司发行的“胜达转债”进入转股期,自2021年8月26日至2022年5月5日期间,受“胜达转债”转股影响,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19,101,079股,烜鼎星宿1号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0983%。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是根据截止2022年5月5日总股本计算得出。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致使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及主动减持导致的,不涉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不会产生实质影响。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则规定,股东已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目前烜鼎星宿1号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烜鼎星宿1号股份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督促其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7日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大胜达

  股票代码:603687

  

  股份变动性质: 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 2022年5月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 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 上海烜鼎简介

  1、公司名称:上海烜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成立日期:2014年9月30日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申路921弄2号N区464室(上海富盛经济开发区)

  6、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3124484969

  8、经营期限: 2014年9月30日至2044年9月29日

  9、股东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二、 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 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信息义务披露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 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 5%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自身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披露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上海烜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烜鼎星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3,900,000股,其中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后的90日内,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900,000股, 即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93%。

  鉴于公司发行的“胜达转债”已于2021年1月8日进入转股期,实际实施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总股本可能会发生变动。因此,若减持期间公司有转股、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本次股东减持计划将保持上述减持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具体减持数量。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存在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12个月内如有增持或减持计划,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2021年8月26日,上海烜鼎与重庆睿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庆睿庆”)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上海烜鼎通过烜鼎星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重庆睿庆持有的大胜达20,542,924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大胜达当时总股本的5%。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附注:2021年1月8日,公司发行的“胜达转债”进入转股期,自2021年8月26日至2022年5月5日期间,受“胜达转债”转股影响,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19,101,079股,烜鼎星宿 1 号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0983%。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是根据截止2021年8月25日总股本计算得出,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是根据截止2022年5月5日总股本计算得出。

  (三)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大胜达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 涉及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四、前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简要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前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时,涉及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 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其他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相关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 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烜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烜鼎星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章) :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2022年5月6日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  备查地点

  1.上列备查文件的复印件可在上市公司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查阅。

  2.上市公司备查地点为: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036号东方至尊国际 中心19楼大胜达证券部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烜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烜鼎星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22 年 5月 6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