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80 证券简称:金牌厨柜 公告编号:2022-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市建潘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潘集团”)持有公司股份64,044,322股,占公司总股本41.48%,本次质押后,建潘集团累计质押股票21,609,282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数的33.74%,占公司总股本的14.00%。
● 公司实际控制人温建怀持有公司股份18,049,784股,占公司总股本11.69%,本次质押后,实际控制人温建怀累计质押股票8,65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数的47.92%,占公司总股本的5.60%。
● 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孝贞持有公司股份10,761,403股,占公司总股本6.97%,本次质押后,实际控制人潘孝贞累计质押股票3,590,957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数的33.37%,占公司总股本的2.33%。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92,855,509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60.15%。本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质押后,累计质押股票33,850,239股,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公司股数的 36.45%,占公司总股本的21.93%。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部分股票质押的通知,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股票质押是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其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积极应对。本次补充质押后,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会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6日
证券代码:603180 证券简称:金牌厨柜 公告编号:2022-030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5月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同安工业集中区同安园集和路190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温建怀主持。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现场出席4人,董事郭星、独立董事余明阳、崔丽丽通过通讯参加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泰国巨橱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2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为公司工程代理商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律师:蒋浩、黄三元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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