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9 证券简称:小熊电器 公告编号:2022-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6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富安工业区富兴路3号小熊电器新总部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一峰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7、股东在本次会议的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114,792,4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4109%。(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56,444,00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剩余的股份数量为74,100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本数为156,369,900股)。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76,307,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799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38,485,0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11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7,335,6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7,335,6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12%。
8、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 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14,787,27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330,4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1%;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8%;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
2、 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14,787,27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330,4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1%;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8%;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
3、 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14,787,27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330,4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1%;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8%;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
4、 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14,787,27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330,4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1%;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8%;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
5、 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14,787,37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330,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5%;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包括股东的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6、 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14,787,27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330,4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1%;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8%;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
7、 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14,672,53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55%;反对119,9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15,7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50%;反对119,9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14,775,63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3%;反对16,84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318,8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4%;反对16,8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5,018,07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2%;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331,8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2%;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佛山市兆峰投资有限公司、永新县吉顺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龙少宏已回避表决。
10、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14,772,93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0%;反对19,54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316,1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36%;反对19,5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包括股东的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1、 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5,016,77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4%;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330,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5%;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佛山市兆峰投资有限公司、永新县吉顺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龙少宏已回避表决。
12、 审议并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14,788,67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7%;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331,8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2%;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包括股东的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6日
证券代码:002959 证券简称:小熊电器 公告编号:2022-045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及5月6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2-036)。
经公司董事会审慎论证后,决定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44,00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156,444,000元减少为156,000,000元,公司总股本将由156,444,000股减少至156,000,000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富兴路3号小熊电器新总部。
2、申报时间:2022年5月9日至2022年6月2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联系人:梁伦商、金环
4、联系电话:0757-29390865
5、传真号码:0757- 23663298
6、邮政编码:528322
特此公告。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6日
证券代码:002959 证券简称:小熊电器 公告编号:2022-046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0.8亿元—1.2亿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55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以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16)。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内,需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4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74,100股,占公司截至2022年4月30日总股本的0.0474%,最高成交价为43.9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3.1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218,726.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4月12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8,211,485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2,052,871股)。
(三)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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