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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华心佳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增加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22年5月13日起,增加国金证券为银华心佳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代销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业务开通具体情况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2、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10元。如代销机构开展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满足上述规定后如有不同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3、本基金最短持有期为两年,敬请投资者留意。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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