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2-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5月7日,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宁波海事法院《民事裁定书》(编号为(2021)浙72民初2455号之三)。2022年5月11日,公司因与江苏海顺打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海顺”)定期租船合同纠纷被冻结的银行账户资金解除冻结。
一、账户资金解除冻结情况
因与公司发生定期租船合同纠纷,江苏海顺向宁波海事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客站支行开立的账户被宁波海事法院冻结8,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临2022-004)。
2022年5月5日,江苏海顺向宁波海事法院申请撤诉并被予以准许。2022年5月7日,公司向宁波海事法院申请解除对公司银行存款8,000万元的冻结并被予以准许,裁定解除对公司银行存款8,000万元的冻结。
公司因前述合同纠纷被冻结的账户资金于2022年5月11日解除冻结。
二、对公司的影响
在本次公司账户资金被冻结期间,公司的日常经营未受到重大影响。截至2022年5月11日,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客站支行开立的账户已恢复正常使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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