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2-0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公司定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

  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青岛丰启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丰启”)提交的《关于提请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岛丰启直接持有公司6.45%的股份,实际控制公司25.11%的股份,其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本次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且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故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增加的临时提案外,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中列明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现将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更新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3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5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或其它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恒邦置地大厦26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2021年度述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将会作为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讨论,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1、议案3-6和议案8-10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1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7提交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30日和2022年5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4、6、8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5月19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55

  2、投票简称:兴民投票

  3、填报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王昭

  联系电话:0535-8882355

  传真电话:0535-8886708

  邮箱:wz@xingmin.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恒邦置地大厦26层

  邮编:518000

  2、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2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对每一表决事项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栏内打“√”;“同意”、“反对”或者“弃权”仅能选一项,多选视为废票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2-046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和信审字[2022]第000728号),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632,525,679.85元,实收股本为620,570,4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二、亏损的原因

  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主要原因系2020年、2021年公司大幅亏损所致。具体原因如下:

  1、近两年,因国内外疫情反复、贸易摩擦等因素影响,公司营业收入有所下滑,加之原材料价格波动、成本费用增加等不利影响,导致公司毛利率大幅下降。

  2、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宏观环境、行业政策的变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对业务相关的存货、固定资产、信用资产、商誉等计提了大额的减值准备。

  三、公司为弥补亏损拟采取的措施

  1、围绕主营业务和公司发展战略,加大产品开发和市场开拓力度,推进产品结构调整,做好重点项目的交付和客户服务,促进业务良性发展。

  2、持续推动降本增效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从生产、采购、销售、包装运输、财务、人力等多方面以流程优化、强化内控等方式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3、加强应收账款等资金管理活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确保资金有效匹配和支持主营业务的健康发展。

  4、加强内控体系建设,规范具体业务流程,增强抗风险能力;继续强化各层级风险管控体系和监控机制,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2-045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7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5月11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由召集人罗天明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通过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2-044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5月11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出席董事2人,参加通讯表决5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赵丰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1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