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2-0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谭曦东的书面辞职报告,谭曦东先生由于职位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职务。辞去监事职务后,谭曦东先生继续在公司担任总裁助理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职工代表监事谭曦东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但导致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因此该辞职申请尚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职工代表监事后生效。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俞明锋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其将与职工代表监事吴双双及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5月11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
俞明锋,男,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浙江万里学院投资经济管理专业、韩国东洋大学企业管理专业毕业,本科学历。2008年8月至2010年9月,任苏州ESD WORK 静电设备有限公司(韩企)营业担当;2010年10月至2013年5月,任浙江润玛管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6月至2015年7月,任杭州润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8月至今,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
俞明锋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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