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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注销调整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38

  债券代码:128087           债券简称:孚日转债

  

  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债券代码:128087,债券简称:孚日转债

  2. 调整前转股价格:人民币4.50元/股

  3. 调整后转股价格:人民币4.46元/股

  4. 转股价格调整的生效日期:2022年5月12日

  一、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6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孚日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1、根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9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现金股利(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再行分配。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孚日转债”转股价格将于2020年7月30日起由原6.39元/股调整为6.3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7月30日起生效。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临2020-065)。

  2、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下修正“孚日转 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于 2021年4月27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4.18元/股,本次股东大会前一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4.20元/股,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为4.03元,股票面值为1元。综合考虑前述底价和公司股票价格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孚日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4.50元/股,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2021年4月28日。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下修正“孚日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临2021-046)。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本次调整情况

  公司已于2022年5月10日办理完成了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注销事宜,共注销公司股份86,764,175股,截至2022年5月10日公司总股本减少86,764,175股。本次注销股份占注销前总股本的9.5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本次回购账户股份注销完成后,根据上述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孚日转债”转股价格由人民币4.50元/股调整为人民币4.46元/股 。计算过程如下:

  P0=4.500元/股 ,

  A=4.843元/股( 回购价格均价),

  k=-86,764,175 /908,120,207=-0.096

  P1=(P0+A×k)/(1+k)=4.46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5月12日生效。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2日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 临2022-039

  债券代码:128087                债券简称:孚日转债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注销的股份为86,764,175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9.55%。

  2、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股份的注销手续。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减少86,764,175股。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和2018年9月12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人民币7元/股,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方案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等,若公司未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依法对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

  公司于2018年9月25日首次实施了股份的回购,并于2018年9月26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公司于2018年10月9日、2018年11月2日、2018年12月4日、2019年1月3日、2019年2月1日、2019年3月2日、2019年4月2日、2019年5月7日、2019年6月4日、2019年7月2日、2019年8月2日、2019年9月3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 1%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于2019年3月6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2%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于2019年8月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3%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

  截至2019年9月12日,本次回购期限届满,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3,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30%,成交的最高价为6.28元/股, 最低价为4.89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约为16,264.30万元。

  2、公司于2020年5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人民币7.8元/股。

  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首次实施了股份的回购,并于2020年5月22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公司于2020年6月2日、2020年8月4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司于2020年7月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1%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

  截至2020年8月6日,本次回购期限届满,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18,109,0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9%,成交的最高价为6.50元/股,最低价为4.83元/股,支付的总金额约为10,000.75万元。

  3、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同时已经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人民币7元/股,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方案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首次实施了股份的回购,并于2021年1月23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公司于2021年2月2日、2021年3月2日、2021年5月7日、2021年6月2日、2021年7月2日、2021年8月4日、2021年9月2日、2021年11月2日、2021年12月2日、2022年1月5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1%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于2021年2月4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2%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于2021年4月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3%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2年1月20日,公司本次回购期限已届满,且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38,65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26%,成交的最高价为4.40元/股,最低价为3.9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约为15,750.19万元。

  4、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2月22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回购股份累计86,764,175股,均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明确了回购用途均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5、根据《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公司发生减资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规定,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顺利实施,提请“孚日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就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孚日转债”项下的债务以及不要求“孚日转债”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和2022年4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债券持有人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孚日转债”项下的债务以及不要求“孚日转债”提供担保的议案》。

  6、公司回购股份累计86,764,175股,均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支付的总金额约为420,190,723.2元,回购均价4.843元/股。

  二、回购股份的注销安排

  公司回购股份累计86,764,175股,均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公司已于2022年5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股份的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股本结构发生相应变化。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毕后,公司的总股本相应减少86,764,175股,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授权修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相关条款的内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项,并在相关程序履行完毕后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2日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 临2022-037

  债券代码:128087            债券简称:孚日转债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高密华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持股5%以上股东孙日贵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因公司实施回购社会公众股份注销,公司控股股东高密华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孙日贵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的权益股份比例被动增加。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发要约收购。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高密华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2、持股5%以上股东孙日贵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回购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减少86,764,175股。

  1、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高密华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荣实业”)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华荣实业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0%,因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持股比例增加1.98%。

  具体内容详见华荣实业出具并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孙日贵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3,933,9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2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孙日贵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3,933,9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2%,因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持股比例被动增加0.98%。

  具体内容详见孙日贵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并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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