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2-0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柏兴先生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被司法冻结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的情况
1、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注:司法再冻结系将已质押的股份被冻结。
二、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1、控股股东王柏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178,043,33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0.42%;本次股份被冻结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冻结股份数量为159,527,637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89.60%;除此次情况外,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权没有其他司法冻结及再冻结的情况。
2、本次股份冻结事宜控股股东尚没有收到相关法律文件。
3、控股股东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详见公司公告2022-039。
4、控股股东表示正在积极沟通化解方案,上述被冻结的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亦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2-047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63,44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
截至2022年5月11日,针对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事项实施完毕,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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