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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2-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开发区望江西路666号公司A1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庆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91人,代表股份738,965,5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79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5人,代表股份686,178,1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521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6人,代表股份52,787,4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711%。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保荐代表人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按照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取消提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38,800,2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6%;反对98,1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3%;弃权6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1%。

  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2、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38,556,9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47%;反对98,1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3%;弃权310,3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2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0%。

  3、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38,556,9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47%;反对98,1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3%;弃权310,3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2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38,623,6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7%;反对98,1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3%;弃权243,6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2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1,378,9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33%;反对98,1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69%;弃权243,6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2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98%。

  5、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19,090,8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22%;反对100,4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5%;弃权243,6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2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1,376,6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01%;反对100,4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01%;弃权243,6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2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98%。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中,刘庆峰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吴晓如先生为公司董事、总裁;江涛先生、聂小林先生、段大为先生为公司董事、副总裁;胡郁先生、陈涛先生报告期内曾任公司董事、副总裁;杜兰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董雪燕女士为公司监事;汪明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股东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

  刘庆峰先生拥有本公司的全部表决权股份为334,444,635股(包括本议案关联股东吴晓如先生、江涛先生、聂小林先生、胡郁先生、陈涛先生等所拥有的表决权股份)、刘庆峰先生的一致行动人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科大控股”)持有公司股份83,497,837股、杜兰女士持有公司股份705,500股、段大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00,000股、董雪燕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57,238股、汪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25,250股。

  关联股东刘庆峰先生及其拥有本公司的全部表决权股份、刘庆峰先生的一致行动人科大控股、杜兰女士、段大为先生、董雪燕女士、汪明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2,261,8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96%;反对98,1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53%;弃权243,2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2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3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1,379,3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39%;反对98,1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69%;弃权243,2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2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92%。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中,股东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持有本公司10.66%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之规定,中国移动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及本议案的关联股东,中国移动持有本公司股份为247,714,216股;公司副总裁杜兰女士担任广东爱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爱因”)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广东爱因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杜兰女士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杜兰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为705,500股;陈涛先生曾任公司董事、副总裁且担任南京谦萃智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谦萃”)执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南京谦萃于2022年9月26日前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陈涛先生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安徽言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言知科技”)为公司董事长刘庆峰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言知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言知科技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刘庆峰先生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公司董事长刘庆峰先生的兄弟刘庆升先生担任安徽淘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淘云”)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之规定,安徽淘云及其下属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刘庆峰先生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刘庆峰先生拥有本公司的全部表决权股份为334,444,635股(含本议案关联股东陈涛先生、言知科技拥有的表决权股份);刘庆峰先生的一致行动人科大控股持有公司股份83,497,837股。

  关联股东刘庆峰先生及其拥有本公司的全部表决权股份、刘庆峰先生的一致行动人科大控股、中国移动、杜兰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38,556,9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47%;反对98,1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3%;弃权310,3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2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0%。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36,409,1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41%;反对2,243,7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36%;弃权312,6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2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164,4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356%;反对2,243,7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284%;弃权312,6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2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360%。

  9、审议通过《关于未来十二个月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10,764,8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838%;反对27,946,3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7818%;弃权254,2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2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520,1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6799%;反对27,946,3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9655%;弃权254,2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2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46%。

  10、审议并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38,624,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8%;反对97,3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2%;弃权243,6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2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1,379,7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44%;反对97,3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58%;弃权243,6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2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98%。

  11、审议并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38,624,0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8%;反对98,1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3%;弃权243,2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2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1,379,3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39%;反对98,1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69%;弃权243,2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2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92%。

  1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38,621,3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4%;反对100,4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6%;弃权243,6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2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1,376,6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01%;反对100,4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01%;弃权243,6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2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98%。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38,624,0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8%;反对98,1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3%;弃权243,2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2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1,379,3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39%;反对98,1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69%;弃权243,2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2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92%。

  1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38,624,0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8%;反对98,1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3%;弃权243,2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2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1,379,3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39%;反对98,1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69%;弃权243,2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2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9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费林森律师、黄孝伟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2-019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2022年5月12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有关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部分员工因离职原因失去激励对象资格或2021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合格,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总计572,462股,占公司总股本2,324,325,245股的比例为0.0246%。其中,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56人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上述离职的56人占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总数(1,900人)的比例为2.95%(其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占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总额的比例为1.75%);根据公司2021年度的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12人考核为D,其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40%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37人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上述离职的37人占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总数(2,240人)的比例为1.65%(其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占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总额的比例为0.92%),根据公司2021年度的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7人考核为D,其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全部由公司回购注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对公司稳定骨干团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激励对象离职率远低于人工智能行业平均水平;同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获授10万股以上的重要骨干员工未出现一人离职,公司在激烈的人才竞争中继续保持了高端人才的稳定性。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72,462股,资金总额12,293,872.96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随之发生变动。若本次回购注销实施期间,公司未发生其他注册资本变动事项,公司总股本将由2,324,325,245股减至2,323,752,783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事宜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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