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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志科技”)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此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6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4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吴勤芳先生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2年4月29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34.44%股份的股东吴勤芳先生,在2022年5月12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2年5月1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吴勤芳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请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将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此项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2年4月29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2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同里镇同肖西路1999号公司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2年5月24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2年5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9日、2022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3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7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志科技”)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经事后查阅,发现部分事项存在披露不完善的情况,现将有关内容予以更正,斜体加粗为更正后的内容。本次更正不涉及对财务报表的调整,对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及经营数据没有影响。

  一、公司年度报告及摘要误将“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披露为截至2021年11月30日的普通股股东总数6,083户,现将《2021年年度报告》第109页“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一)股东总数”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第10页“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更正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其他内容不变。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编制和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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