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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宝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宝莫”)拟向关联方购买餐饮等服务,预计2022年全年实际发生累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300万元;2021年与本次预计涉及的关联方未发生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陈佳女士、熊锐新先生、罗瑜女士回避表决,具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及成都宝莫预计2022年全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如下(含税金额):

  1、公司拟与成都万腾瑞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发生餐饮等服务费,定价依据为市场公允价格,预计不超过300万元;

  2、成都宝莫拟与成都万腾瑞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发生餐饮等服务费,定价依据为市场公允价格,预计不超过300万元。

  以上交易是公司及成都宝莫正常的经营行为,预计2022年全年实际发生累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300万元。关联交易累计额度未超过30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5%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全资子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披露日期:2021年1月21日,公告编号:2021-004),同意全资子公司东营宝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莫环境”)与关联方2021年全年发生额度不超过340万元的关联交易。

  宝莫环境与关联方2021年全年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情况如下(含税金额):

  1、宝莫环境向东营长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缴纳物业费、水电费、空调电梯费等物业管理费,水费标准为6元/吨,电费标准为0.97元/度,物业费标准为5元/㎡·月(含电梯运行费),2021年全年实际发生交易46.86万元;

  2、宝莫环境与胜利油田安易雷电防护有限责任公司发生防雷检测交易,通过决算确定的防雷检测服务价格为25.09万元,2021年全年实际发生交易25.09万元。

  经核算,2021年全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度为71.95万元(经审计),未超出董事会审批额度。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成都万腾瑞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99号

  法定代表人:邓华伦

  注册资本:300万(元)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凭资质许可证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组织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2、吴昊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为万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成都万腾瑞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万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3、经核实,成都万腾瑞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和成都宝莫拟向关联方购买餐饮等服务为正常的商业往来,价格均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成都宝莫尚未与关联方签订正式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成都宝莫与关联方发生餐饮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的商业往来,旨在解决员工的工作用餐问题,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对公司业绩构成重大影响。此类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经认真核查,公司及成都宝莫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为正常的经营性往来。交易价格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决策程序合法,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业绩构成重大影响。此类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5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迪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向股东大会推荐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名吴迪先生、杨梅影女士、钟鸿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拟聘监事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将不低于三分之一。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本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12日

  附件: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吴迪先生:197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无境外居留权。历任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审计局总审计师,现任万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中心总监。

  截至目前,吴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除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昊先生实际控制的万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合适人员的情形。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法院确认的“失信被执行人”。

  杨梅影女士:1991年7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居留权。曾就职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现任万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

  截至目前,杨梅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除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昊先生实际控制的万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合适人员的情形。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法院确认的“失信被执行人”。

  钟鸿锐先生:1989年6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无境外居留权。曾就职于盛世普益科技有限公司,现任万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秘书。

  截至目前,钟鸿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除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昊先生实际控制的万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合适人员的情形。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法院确认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5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陶旭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对各项议案充分审议并逐项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向股东大会推荐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名童利忠先生、郭忠林先生、李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的提名。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对被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将立即修改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提案并公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本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向股东大会推荐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名陶旭城先生、王伟名先生、王姝怡女士、熊锐新先生、罗瑜女士、蒋志强先生等6人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拟聘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的提名。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本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陈佳女士、熊锐新先生、罗瑜女士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将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2日

  附件一: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童利忠先生:童利忠先生:1969年2月出生,经济管理学博士,四川大学教授,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军民融合产业联盟专家委员。1999年7月至今在四川大学商学院从事财务管理、公司金融、企业战略与组织等学科教学科研工作。

  截止目前,童利忠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郭忠林先生:196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工学硕士研究生,无境外居留权。1986年至今,任昆明理工大学采矿工程教授,研究所所长。2012年至2020年任香港上市的“中国多金属矿业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2133)技术顾问和首席技术官。2017年至2021年兼任云南黄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郭忠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宁先生:1964年7月出生,美国国籍,博士,原厦门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持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兼任美国麻省理工大学合作研究员、内华达大学拉斯维加斯分校兼职教授。原厦门大学能源学院院长、工学部副主任;兼任中国能源研究会核能专委会副主任、可再生能源专委会委员、中国智慧能源产业联盟副理事长等。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李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二: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陶旭城先生:197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无境外居留权。历任重庆东源董事会秘书,东方高圣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公司总经理、北京总部合伙人,湖南东能投资集团副总经理,天府基金副总经理,长安信托资本市场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截止目前,陶旭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伟名先生:197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无境外居留权。曾就职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总府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天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万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截止目前,王伟名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姝怡女士: 198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无境外居留权。历任四川省峰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成都棕榈泉联英置业有限公司财务主管,万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止目前,王姝怡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熊锐新先生:197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无境外居留权。2005年至2015年在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任职,现任万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本公司董事。

  截止目前,熊锐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罗瑜女士:198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无境外居留权。2016年1月至今任万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高级秘书、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现任本公司董事。

  截止目前,罗瑜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蒋志强先生:197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居留权。历任托普集团法律部职员,中信地产成都公司综合管理部职员,中国邮储银行四川省分行法律合规部职员,万腾集团风险管理中心职员。

  截止目前,蒋志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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