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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收到阳光铭岛定点通知 并签订买卖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2-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阳光铭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铭岛”)关于商用车换电站项目的定点通知,选择公司作为其指定商用车换电站及相关核心零部件供应商,为其提供商业车换电站、核心零部件产品及相关产品的组装、安装、调试服务,同时,双方据此签订了相关产品买卖合同及生产承揽合同。

  ● 合同约定了协议期间的采购内容、采购单价及生产服务价格,不涉及具体数量。实际采购数量和采购总额以合同双方每月签订的采购订单为准。

  ●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 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限自2022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4日终止。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合同,若本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助于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提升核心竞争力。

  ● 特别风险提示:

  (1)履约风险: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测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因本合同不涉及具体产品数量,具体采购数量和采购金额以合同双方每月签署的采购订单为准,公司最终供货量视客户具体订单情况确定,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因客户需求变化,未来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2)违约风险: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按要求供货或提供服务,导致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3)疫情影响:新冠疫情的反复,人员聚集和流动受限,会造成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等较难顺利推进,不利于完成现场工作,进而可能影响项目进度。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订单要求,积极做好产品的研发、生产及交付和售后服务,同时加强风险管控,减少市场波动可能造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为充分发挥合作双方在新能源商用车换电站领域的领先优势,建立长期合作,营造互利共赢新格局。公司与阳光铭岛签订了重卡换电站设备买卖合同。本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合同,不涉及关联交易。签订本合同事宜公司已履行了签署本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合同无需提交董事会或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本合同主要内容为商用车换电站,产品数量和采购金额按合同双方每月签订的采购订单为准。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企业名称:阳光铭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赵杰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日

  (6)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陵路1782号1幢15楼1502室

  (7)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能量回收系统研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节能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池销售;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蓄电池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包装服务;停车场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等。

  (8)主要股东:控股股东远程商用车科技有限公司为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9)关联关系说明:阳光铭岛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10)合同对方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不存在交易往来。

  三、合同主要条款

  (1)付款方式:以银行承兑汇票或电汇方式支付

  (2)履行地点:根据《供货计划通知单》规定履行。

  (3)履行期限:自2022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4日终止。

  (4)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5)争议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应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商用车电动化对实现“双碳”目标尤为关键,现新能源商用车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换电站作为重要的补能方式可提升新能源商用车运营效率并降低成本,这一背景下,为双方合作和本合同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机遇。公司依托核心技术优势研发了商用车充换电站、换电核心部件和运营终端,在商用车换电站设备的智能化程度、设备运行稳定性、批量交付能力等指标和售后服务能力方面具有领先优势,本次项目定点及合同的签署体现了客户对公司研发能力、供应链能力及产品质量的认可。双方在此基础上加强合作,有利于巩固公司的领先优势,同时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本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合同,若本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履行合同对某客户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履约风险: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测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本合同不涉及具体产品数量,具体采购数量和采购金额以双方每月签署的采购订单为准,公司最终供货量视客户具体订单情况确定,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因客户需求变化,未来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2)违约风险: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按要求供货或提供服务,导致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3)疫情影响:新冠疫情的反复,人员聚集和流动受限,会造成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等较难顺利推进,不利于完成现场工作,进而可能影响项目进度。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订单要求,积极做好产品的研发、生产及交付和售后服务,同时加强风险管控,减少市场波动可能造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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