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6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减、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00号绿地中央广场10幢24层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方隽云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4人,代表股份221,319,215股,占公司总股本410,021,307股的53.977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94,515,6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44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7人,代表股份26,803,5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371%。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8人,代表股份36,000,839股,占公司总股本410,021,307股的8.780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9,802,1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90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3人,代表股份26,198,7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896%。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本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475,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7502%;反对4,233,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24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870,8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4540%;反对4,233,5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54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及其控制的股份回避表决。
2、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审议并通过了《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475,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7502%;反对4,233,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24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870,8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4540%;反对4,233,5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54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及其控制的股份回避表决。
2.02、审议并通过了《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475,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7502%;反对4,233,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24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870,8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4540%;反对4,233,5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54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及其控制的股份回避表决。
2.03、审议并通过了《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475,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7502%;反对4,233,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24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870,8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4540%;反对4,233,5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54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及其控制的股份回避表决。
2.04、审议并通过了《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475,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7502%;反对4,233,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24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870,8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4540%;反对4,233,5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54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及其控制的股份回避表决。
2.05、审议并通过了《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475,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7502%;反对4,233,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24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870,8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4540%;反对4,233,5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54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及其控制的股份回避表决。
2.06、审议并通过了《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475,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7502%;反对4,233,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24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870,8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4540%;反对4,233,5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54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及其控制的股份回避表决。
2.07、审议并通过了《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475,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7502%;反对4,233,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24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870,8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4540%;反对4,233,5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54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及其控制的股份回避表决。
2.08、审议并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475,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7502%;反对4,233,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24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870,8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4540%;反对4,233,5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54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及其控制的股份回避表决。
2.09、审议并通过了《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475,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7502%;反对4,233,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24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870,8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4540%;反对4,233,5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54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及其控制的股份回避表决。
2.10、审议并通过了《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475,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7502%;反对4,233,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24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870,8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4540%;反对4,233,5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54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及其控制的股份回避表决。
3、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475,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7502%;反对4,233,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24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870,8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4540%;反对4,233,5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54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及其控制的股份回避表决。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475,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7502%;反对4,233,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24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870,8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4540%;反对4,233,5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54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及其控制的股份回避表决。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1,317,1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998,73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2%;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472,7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7404%;反对4,236,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25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867,9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4441%;反对4,236,4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55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及其控制的股份回避表决。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475,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7502%;反对4,233,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24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870,8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4540%;反对4,233,5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54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及其控制的股份回避表决。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其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475,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7502%;反对4,233,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24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870,8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4540%;反对4,233,5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54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及其控制的股份回避表决。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475,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7502%;反对4,233,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24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870,8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4540%;反对4,233,5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54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及其控制的股份回避表决。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1,317,1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998,73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2%;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441,5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6355%;反对4,264,6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3547%;弃权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836,7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3370%;反对4,264,6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6530%;弃权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0%。
关联股东及其控制的股份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洁美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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