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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公告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5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5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5月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1年11月5日至2022年5月6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

  (二)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查询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出具《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的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查询文件显示,自查期间,1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的交易变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以及个人资金安排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无关。除此之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6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5月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内部公示,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公示内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公示时间:2022年5月7日至2022年5月16日。

  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张贴。

  反馈方式:公示期内,公司(含子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邮件以及现场沟通等方式向监事会反馈有关异议,监事会负责记录有关信息。

  公示结果: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

  二、核查情况

  监事会已核查激励对象的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激励对象的任职情况等有关信息。

  三、核查意见

  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和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名单与激励计划所拟定的激励范围相符。

  2、 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激励对象蔡福春先生作为公司董事、总经理,承担着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及前进方向把控的重大责任,对公司的战略方针、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具有重大影响,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符合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公示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作为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7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以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3、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周二)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20层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罗瑞发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2日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54,382,93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878%。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53,748,1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355%。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1,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表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2、网络投票情况:

  在本次网络投票期间,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634,7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24%。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634,7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524%。

  (三)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钟婷、王俊飞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54,36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7%;反对20,5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8%;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615,5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256%;反对20,5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73%;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54,36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7%;反对20,5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8%;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615,5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256%;反对20,5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73%;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54,36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7%;反对20,5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8%;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615,5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256%;反对20,5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73%;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

  同意54,36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7%;反对20,5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8%;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615,5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256%;反对20,5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73%;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

  同意54,36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7%;反对20,5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8%;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615,5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256%;反对20,5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73%;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4,36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7%;反对20,5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8%;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615,5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256%;反对20,5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73%;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39,38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1%;反对20,5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1%;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615,5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256%;反对20,5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73%;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1%。

  因审议事项与部分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关联股东刘咏平、蔡福春对议案七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钟婷律师、王俊飞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8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比例超过1%暨权益变动达到5%的

  提示性公告

  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王明宽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娜、李朝莉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披露了《公司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

  “持本公司股份 6,073,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37%)的公司股东王明宽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518,2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84%);王明宽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持本公司股份4,722,55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62%)的公司股东李娜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180,63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66%),持本公司股份 681,5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38%)的公司股东李朝莉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70,37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9%)。”

  近日,公司收到王明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娜女士、李朝莉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自2022年1月6日至2022年5月1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累计已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超过1%。截至2022年5月16日,王明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娜女士、李朝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较2020年5月18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来,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5%。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情况

  

  二、累计减持比例达到5%的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的基本情况

  

  (二)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注:①鉴于公司实施了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受前述原因影响,在本次权益变动期间,公司的总股本存在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数量存在被动增加、比例被动稀释等情形。②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当时总股本计算得出,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目前总股本计算得出。③上述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总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王明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娜女士、李朝莉女士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王明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娜女士、李朝莉女士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况。

  3、王明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娜女士、李朝莉女士本次减持与此前在《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文件或公告中所作出的最低减持价格、最高减持数量等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4、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王明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娜女士、李朝莉女士已编制《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5、截至本公告日,王明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娜女士、李朝莉女士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公司股票告知函》;

  3、《关于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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