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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2-07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5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王传福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新增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新增关联方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所需手续,新增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如下(单位:万元人民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内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有关交易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新增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2-073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比亚迪”)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新增关联方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新锂能”)采购及委托加工锂产品的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400,000万元人民币,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基本情况

  现将公司与关联方需增加的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基本情况列表如下(以下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截止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不是关联交易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

  盛新锂能成立于2001年12月29日,注册资本86,535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空港商务区成双大道空港云,法定代表人周祎,经营范围为: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人造板、家私、木材、木制品加工、销售。造林工程设计,林木种植。碳酸锂、氢氧化锂、氯化锂等锂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稀土氧化物综合回收利用、稀土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新能源、新材料的技术开发、项目投资和产业化运作。

  截止2022年3月31日盛新锂能总资产为人民币9,735,745,920.6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6,176,362,378.53元,2022年1-3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686,909,236.1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69,812,904.28元(未经审计)。

  因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黔先生于2022年5月17日经盛新锂能的股东大会选举为盛新锂能非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盛新锂能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盛新锂能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影响公司发展的可能性;经查询,盛新锂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向盛新锂能采购生产经营需要的锂产品及委托加工锂产品。

  公司与盛新锂能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双方将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以诚信、公开、公平为原则进行具体协商,并同意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具体交易价格、金额及内容以公司与盛新锂能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本次新增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求而预计,公司与盛新锂能的交易有利于公司加强上游原材料资源战略供应,有效保障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扩展对锂产品的需求。本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关于新增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前,向独立董事征求了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同意的意见,同意公司将《关于新增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与关联方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与关联方正常的业务活动需求和互惠互利的商业原则而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方发生该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或对关联人形成依赖的风险。

  2、我们已对《关于新增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做出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是合法有效的。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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