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18 证券简称:华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13:30
2、 召开地点: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嘉企路16号华是科技园A座一楼展厅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俞永方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54,057,7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6,026,667股的71.103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54,057,7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6,026,667 股的 71.103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6,026,667股的0.0000%。
(二)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8,760,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6,026,667股的11.523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8,760,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6,026,667股的11.523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6,026,667股的0.0000%。
(三)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董事温志伟先生、独立董事张红艳女士和监事刘瑞金先生通过视频参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4,057,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76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4,057,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76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4,057,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76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54,057,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76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4,057,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76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4,057,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76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4,057,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76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表决情况:同意54,057,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76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10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76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回避情况:公司董事俞永方、叶建标、温志伟和陈碧玲、公司监事章忠灿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陈江海、叶海珍为关联股东,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39,949,140股,上述人员均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4,057,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76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十一)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11.0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4,057,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76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议案11.0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4,057,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76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议案11.0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4,057,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76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议案11.0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4,057,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76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议案11.0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4,057,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76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议案11.0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4,057,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76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议案11.0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4,057,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76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议案11.0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4,057,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76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议案11.0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4,057,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76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议案11.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4,057,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76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议案11.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4,057,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76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刘秀华、汪节云
(三)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相符、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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