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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2-05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1=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195730元/股。

  3、 实施差异化分红。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2022年5月10日,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1年度拟进行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截止目前最新总股本127,926,796股,扣除拟回购注销因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后的公司总股本127,750,726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6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039,142.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2、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公司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发生变动的,则以最新总股本为基数,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截止目前最新总股本127,926,796股,扣除拟回购注销因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后的公司总股本127,750,7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96元(含税)人民币现金,共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25,039,142.3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764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92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96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25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5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5月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首发前限售股。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因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其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正在办理回购注销手续,该部分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不享有现金分红,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做相应处理。

  六、 调整相关参数

  1、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立建及其一致行动人吴剑波、武思宇,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柳建国、师子刚、刘光磊、宋德君(时任)、刘艳,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石家庄中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及上市后公司新聘任高管牛辉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二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次除权除息后,上述最低减持价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2、 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息)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格-每股现金红利)+配股价格×股份变动比例]÷(1+股份变动比例)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扣除拟回购股份后的股份127,750,726股为基数进行分配,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6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039,142.30元(含税)。由于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计算公式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25,039,142.30÷127,926,796≈0.195730元/股;

  根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送红股和转增股本。因此,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1=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195730元/股。

  七、 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路2号通景大厦12层

  咨询联系人:牛朋飞

  咨询电话:010-68809559

  传真:010-68800097

  八、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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