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90 证券简称:固德威 公告编号:2022-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其中集中竞价减持部分为履行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 本次权益变动为合计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389,600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6.0000%减少至4.9882%。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收到公司股东苏州高新富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新富德”)、共青城高新泰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新泰富”)、苏州明善睿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明善睿德”)、湖北宏泰明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宏泰明善”)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的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备注: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其中集中竞价减持部分为履行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88390 证券简称:固德威 公告编号:2022-023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
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情况如下:
1、卢红萍持有公司股份6,3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4%;
2、郑加炫持有公司股份3,651,5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5%;
3、方刚持有公司股份2,3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5%;
4、卢进军持有公司股份1,7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7%;
5、苏州高新富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新富德”)、共青城高新泰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新泰富”)、苏州明善睿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明善睿德”)、湖北宏泰明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宏泰明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8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5%。
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并于2021年9月6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1年10月30日,公司披露了《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本次减持计划涉及8名股东,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091,250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5.79%。
2022年5月19日,公司收到股东卢红萍、郑加炫、方刚、卢进军、高新富德、高新泰富、明善睿德、宏泰明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卢红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568,437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65%;公司董事郑加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448,9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51%;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方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10,0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公司董事卢进军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250,0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28%;公司股东高新富德、高新泰富、明善睿德、宏泰明善为一致行动人,合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470,4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53%。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固德威
股票代码:688390
信息披露义务人1:苏州高新富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1:苏州市高新区华佗路99号金融谷商务中心26幢
信息披露义务人2:共青城高新泰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2: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私募基金创新园内
信息披露义务人3:苏州明善睿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3: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华佗路99号6幢
信息披露义务人4:湖北宏泰明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4:武昌区中北路227号愿景广场二期1栋2层5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信息披露义务人1、信息披露义务人2、信息披露义务人3、信息披露义务人4为一致行动人)
签署日期:2022年5月19日
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2的基本情况如下:
(三)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3的基本情况如下:
(四)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4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主要负责人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3主要负责人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4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
高新富德、高新泰富、明善睿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苏州明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明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宏泰明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北宏泰明善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0%股权,及高新富德、高新泰富、明善睿德、宏泰明善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均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增减持计划
根据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高新富德、高新泰富、明善睿德、宏泰明善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76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高新富德、高新泰富、明善睿德、宏泰明善没有其他未完成的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12个月内如有增持或减持计划,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的方式完成本次权益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5,280,000股股票,为IPO前取得,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0000%。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由5,280,000股减少至4,389,600股,持股比例由6.0000%减少至4.9882%,累计减持比例未超过5%。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高新富德、高新泰富、明善睿德、宏泰明善于2021年10月18日至2022年5月18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合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89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18%。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
苏州高新富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张小冬
信息披露义务人2:
共青城高新泰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张小冬
信息披露义务人3:
苏州明善睿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管烨
信息披露义务人4:
湖北宏泰明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张小冬
日期:2022年5月19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各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机构登记证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1:
苏州高新富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张小冬
信息披露义务人2:
共青城高新泰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张小冬
信息披露义务人3:
苏州明善睿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管烨
信息披露义务人4:
湖北宏泰明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张小冬
日期: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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