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2-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于2022年4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由于公司会计工作人员疏忽,《2021年年度报告》中存在部分数据错误,现更正如下:
一、第三节 四、2、(3)
原文为:
现更正为:
二、第三节 四、2、(8)
原文为: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现更正为: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2-036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问询函的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洲电子”)于2022年4月2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121号),公司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分析,并对问询函中所列问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了书面说明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1、2022年2月12日,你公司回复我部关注函时(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108号)称,预计2021年度扣除后营业收入为10,826.88万元,公司已就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及具体金额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次收入预计方面不存在分歧。4月15日,你公司披露年审会计师向公司反馈,原未作为营业收入扣除项的901.86万元“加工业务”可能需要扣除,预计2021年度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4月20日,你公司披露年报,扣除后营业收入为9,924.72万元,因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股票交易自4月21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1)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公司是否曾就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及具体金额进行预沟通,公司回复我部关注函内容是否属实。
年审会计师回复:
同洲电子在回复贵部关注函前,曾就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及具体金额与我们进行了预沟通,公司回复贵部关注函内容属实。
(2)报告期内,你公司加工业务毛利率为-60.78%。请你公司说明加工业务的具体开展模式、毛利率为负的原因、开展加工业务的合理性,并请年审会计师进一步结合加工业务的业务性质、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性等,说明对该项业务是否扣除的判断发生变化的原因。
公司回复:
1、加工业务的具体开展模式
公司从2009年开始对外承接加工业务,全资子公司南通同洲从2016年开始持续进行对外承接加工业务。主要业务模式是由客户提供原材料和辅料,公司提供加工服务,在加工过程中使用少量自有辅料,最终生产出符合客户要求的成品,根据客户验收的加工数量和对应单价确认加工收入。2021年合计确认加工收入901.86万元。
2、加工业务的毛利率为负的原因
加工业务的毛利率为负的原因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方面,2021年度,公司订单减少,整体生产产量大幅下滑,而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保持稳定,导致单位产品分摊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明显增加,导致单位产品成本上升;另一方面,由于产量下降,导致平均单个加工产品承担的人工费用也上升,导致单位产品成本上升。
3、开展加工业务的合理性
加工业务是公司多年持续开展的常规营业项目,拥有稳定的客户群,已形成稳定的业务模式,客户及订单是连续的,通过多年实践已形成区域行业影响力,在贡献营业收入的同时,也会分摊部分固定成本和固定费用。
面对单位成本较高的情况,公司管理团队正在加大力度精细化管理,一方面拓展新的优质客户,扩大订单提升销售数量,提升单位售价;另一方面加强成本管控,包括但不限于改良部分设备、应用管理软件、优化工序流程、培训提升员工技能等,多方面努力降低单位成本。
年审会计师回复:
同洲电子的加工业务,为同洲电子的南通子公司最近几年一直有做的业务,加工业务的主要工序为电子元件的贴片,即在电路板的适当位置安装合适的电子元件。随着审计工作进一步深入,我们基于如下情况对加工业务是否应扣除进行了审慎分析:
1、虽然加工业务可直接采用同洲电子主营业务生产机顶盒的产线和设备,但需要调整加工参数。
2、加工业务的客户相对集中且有一个主要客户不再合作。我们注意到,同洲电子2021年度的加工业务主要有两大客户,合计占比81.43%,且占比25.30%的第二大客户在 2021年9月后与公司未再合作。同洲电子的加工业务对大客户存在明显依赖,且合作的持续性也存在不确定性。
3、加工业务对应的产品主要为 TV板卡和工业设备控制板卡,用于同洲电子主营业务产品(机顶盒)的占比较少,加工业务与同洲电子主营业务的相关性存在一定判断空间。
4、加工业务收入在2021 年以前一直在其他业务收入中核算,并在2020年的营业收入扣除时,作为营业收入的扣除项进行了扣除。
基于上述情况,尽管同洲电子2021年度将加工业务纳入了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但由于加工业务本身的业务性质,决定了其与主营业务的相关性、业务的持续性和商业模式的稳定性均存在较大的判断空间,而扣除与否直接影响同洲电子2021年扣除后营业收入是否达到1亿元的退市风险警示相关指标,为保持谨慎性原则,并维持扣除原则的一贯性,我们建议同洲电子在2021年继续将加工业务收入作为营业收入的扣除项进行了扣除。
2、报告期末,你公司资产负债率为91.68%,同比上升25.01个百分点,货币资金余额1,463.83万元,短期借款余额5,016.67万元。报告期内,你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86.47万元,近三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均为净流出。同时,年审会计师对你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继续出具带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审计意见。请你公司结合货币资金余额、短期借款余额、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详细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短期偿债风险,你公司为改善财务状况拟采取的具体措施。
公司回复: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公司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公司流动资产合计19,197.09万元,流动负债合计38,779.96万元,流动比率0.50,流动资产比流动负债少19,582.87万元。
(1)公司于2022年3月归还了短期借款5,000万元,并重新获得了新的短期借款。
(2)公司对深圳市同舟共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其他应付款为7,650万元。2017年,公司向深圳市同舟共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转让公司持有的共青城猎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公司收到部分股权转让款7,650万元,在股权过户完成之前,暂计入其他应付款。此款项暂无需结算,预计对公司流动性短期内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对中融汇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其他应付款为9,096.52万元。2015年,中融汇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公司签订的应收账款保理合同(无追溯权的隐蔽型保理)。截至2021年末,应付保理款金额为9,096.52万元,此笔款项公司暂未支付,截至本回复出具日,中融汇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未催收,预计对公司流动性短期内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4)应付职工薪酬合计为1,733.43万元,其中1,062.17万元为以前年度计提的工会经费,公司会按计划分步骤地合理使用工费经费,其余金额为2021年12月的工资及员工福利费。预计此笔款项对公司流动性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5)其他流动负债合计为531.25万元,为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科目的已贴现(或背书未到期)的应收票据科目余额及待转销增值税销项税额。此笔款项暂无需结算,预计对公司流动性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如暂不考虑以上(2)(3)(4)(5)所说明的对公司流动性短期内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的流动负债,公司流动资产比流动负债少571.68万元,基本保持平衡。
若公司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情况持续恶化或发生上述(2)(3)项较大金额的流动性需求时,公司可能无法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将存在短期偿债能力风险。
2、改善财务状况拟采取的具体措施
(1)加大力度推进应收款项的管理,沿着业务流程,识别回款痛点,在回款例会机制和业务、财务融合协同机制的保障下,着力解决历史疑难回款,提升运营资产效率,补充经营性现金的流入;
(2)改善主营业务结构,拓展机顶盒、平台服务、新能源等领域的高毛利业务,提升利润空间;
(3)持续加强供应链管理、工厂管理后端交付管理,优化简化公司内部流程,推进国产替代物料,降低成本;
(4)着力扩宽融资渠道,目前已获得了部分银行和担保公司的信任,新增短期借款5000万元,2022年将继续探索融资方案,保障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5)优化资产结构,处置闲置资产,补充经营资金;
(6)公司于2021年8月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材料于2022年5月9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公司计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将引入新控股股东,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顺利完成,将增强企业资金实力,为公司可持续经营奠定基础。
3、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924.44万元,同比减少51.73%,主营产品卫星电视用户终端设备、有线电视接入设备分别实现营业收入4,845.42万元、2,996.25万元,同比分别减少22.97%、74.59%,毛利率分别为-3.46%、-1.86%,同比分别减少9.12、7.36个百分点。实现净利润-18,572.12万元,亏损额同比增加20.79%。
(1)请你公司详细说明主营产品营业收入、毛利率大幅下降的原因。
公司回复:
2021年主营产品营业收入、毛利率下降的原因主要为:
1、2019年5月以来,受中美贸易摩擦和美国对华为技术“管制措施”的影响,华为技术海思方案芯片出现了供应不足的情形,其他品牌芯片的供货周期也从原来的2-4周延长到了6-8周,使得公司部分中标份额的执行和订单的交付进度受到了较大的不利影响,导致营业收入同比大幅下降。
2、关键原材料成本上涨及全球供给紧张,原材料采购中的存储芯片DDR3、EMMC Flash及NOR Flash价格同比大幅上涨,采购成本大幅上升导致毛利率同比大幅下降。
3、受限于芯片等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造成的资金压力,公司主动放弃部分回款周期较长且利润率较低的订单,拓展和支持回款周期较短且利润率较高的订单,导致营业收入同比大幅下降。
4、受人民币升值和新冠疫情的影响,海外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大幅下降。
(2)2019年至2021年,你公司有线电视接入设备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45,991.00万元、11,791.31万元、2,996.25万元。请说明作为你公司主要收入来源的有线电视接入设备收入近年来大幅萎缩的原因。
公司回复:
1、数字机顶盒受智能网络机顶盒的冲击以及融合型智能家庭网关替代效应的影响,市场需求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在数字电视机顶盒市场需求下滑的背景下,有线电视接入设备实现营业收入大幅下降。
2、受中美贸易摩擦、新冠疫情、原材料价格高企及交期延长,公司资金紧张和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的战略调整等的综合影响,公司部分中标份额的执行和订单的交付进度受到了较大的不利影响,造成有线电视接入设备主要客户流失或订单减少。
(3)报告期内,你公司销售其他设备实现营业收入183.94万元,同比减少96.13%。请说明销售其他设备营业收入变化较大的原因。
公司回复:
公司主营收入中的其他设备收入主要包括调制解调器、工程机等与机顶盒相关的配套产品的销售。
2020年其他设备营业收入共计4,746.89万元,主要客户是某国外客户,其中调制解调器销售金额4,661.44万元,其它工程机等产品营业收入85.45万元。2021年公司与该国外客户的合同履行完毕,所以2021年其他设备营业收入同比大幅下降。
(4)请你公司结合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大幅下降等情况,详细说明你公司与产品生产相关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924.44万元,同比减少51.73%,毛利率为2.56%,同比减少7.95个百分点。
与产品生产相关的固定资产清单如下表:
单位:万元
与生产相关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3,965.99万元,累计折旧3,203.34万元,期末净值762.65万元,净额占比账面原值19.23%,生产设备折旧年限为5-10年。公司在年末进行资产盘点和减值测试,通过对设备性能状态的分析,主要生产相关设备账面净值较低,可以正常支撑生产,材料损耗在合理范围,暂未发生固定资产减值迹象。
与生产相关的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暂无明显的减值迹象。土地使用权相关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与产品生产相关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充分的。
年审会计师回复:
1、我们在本次年报审计中,关注了同洲电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并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通过询问、观察、穿行测试了解同洲电子资产管理的内部控制设计是否合理,通过控制测试确认内部控制是否得到执行;
(2)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执行抽盘程序,检查资产的数量、状况;
(3)根据同洲电子的生产经营情况,分析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2、核查意见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同洲电子报告期末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充分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5)请说明你公司2022年度为改善经营业绩、增加营业收入拟采取的具体措施。
公司回复:
(一)2022年度为改善公司经营业绩,公司拟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公司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以优化经营和产品服务、实施创新发展,在专注于做优做强主业的同时,积极拓展新的利润空间;不断强化企业内部管理,细化成本控制,优化资金运作,节支节流,提高经营效益,改善经营业绩。
2、加强公司风险控制,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与风险防范机制,完善业务管理流程,在制度层面保障公司规范运作,严格落实、推进,降低公司经营风险。
3、本着对经营环境的持续关注和对公司的高度责任感,表明与公司共渡难关的决心,经公司董事长倡议,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意2022年度自5月份起自愿降薪20%。
(二)2022年度为增加营业收入,公司拟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公司是国内主要的数字电视内容与应用整体解决方案的提供商和系统集成商之一,立足广电领域,专注广电行业端到端整体解决方案的推广与产品的研发,打造产业生态链。2022年公司将利用自身技术储备与丰富的行业经验整合资源发力全业务融合平台,进行ipv6升级改造,CDN升级,超高清视频推流等项目。针对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需实现用户家里音视频服务能够智能化、多屏服务一致化,支持电视节目智能化操控业务,进行三网融合全业务发展,推进公司由单一市场向5G新内容领域的升级转型。
2、在国家新基建的政策指引下,满足客户对数字化、智能化、低碳化的核心诉求,以物联网平台为基础,整合相关专业合作方,重点推“智慧城市应用解决方案”和“碳中和解决方案”。未来三年,同洲物联网事业部将集中力量在市场中持续发力,除了智慧城市、智慧停车、智慧校园市场外,力争在智慧建筑(建筑信息化智能化)细分市场占有一席之地。
3、南平同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锂离子电池技术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公司位于福建省南平市工业园区,占地5,000平方米,成立于2021年07月27日,由公司控股90%的子公司。锂离子电池应用市场前景十分广阔,可以广泛应用到电子烟、智能手表、平板电脑、蓝牙耳机、充电宝、暖手宝、发热衣、执法仪、探鱼器、游戏手柄、自行车车灯等各式携带式备用通讯电源(军用、民用)等,公司将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开拓锂离子电池应用场景,以增厚业务收入。
4、公司将积极做好资金筹划以满足经营需要,以尽可能确保在订单、收入和现金流三大主要方面有充分保障。首先,国内机顶盒业务在手订单和良性应收账款可以满足主营业务资金需求。其次,国内平台运维业务毛利较高,在江苏、福建、天津、广东和四川等省网运维上有竞争优势,收入预测可以覆盖人员等主营成本。国际业务在斯里兰卡、孟加拉国、俄罗斯、北美、南美等众多区域持续合作,回款稳定。此外,物联网新业务毛利较高,可为公司带来较大的贡献利润。公司已于2021年8月发布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告,目前中国证监会已经受理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资料,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按计划推进中,若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顺利完成,预计会给公司带来充足的现金流,可以为公司各项新旧业务的开展提供支撑。
4、你公司2020年度第一大客户(以下简称“A客户”)收入为10,376.26万元,2021年度第一大客户收入为1,400.80万元,同比减少86.50%。根据你公司对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A客户为海外客户。请你公司说明A客户在2021年度是否继续向你公司采购商品,其采购金额大幅减少的原因,A客户应收账款回款情况,你公司在2020年度确认的与A客户相关的营业收入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是否存在2020年度虚增收入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2020年度公司第一大客户为国外某客户。该客户从2011年开始和公司合作,累计交易金额8.14亿元。2020年和2021年销售产品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万台
2020年该客户主要销售收入来源于有线电视接入设备和调制解调器。该客户招标模式是网上公开竞标,客户从产品性能、价格、产品交期等因素综合考虑竞标结果。
因疫情等原因,包括主芯片在内等原材料价格数次上涨,而客户利用网上在线公开招标的方式不断压低产品价格,造成公司产品利润空间被不断压缩,公司基于资金成本等各项因素综合考虑,主动减少供货数量,到2021年基本放弃了客户大额订单,只保持少量供货维持合作关系。
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公司根据收入确认准则和DAP贸易条款,在客户获得商品控制权时即将商品交付客户指定地点并获取客户签收单,并将客户签收时点作为收入确认时点。
目前公司与A客户的应收账款均已结清,公司在2020年度确认的与A客户相关的营业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不存在2020年度虚增收入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
年审会计师回复:
1、我们对同洲电子2020年度第一大客户的收入确认及回款情况执行了下列审计程序:
(1)了解、评价和测试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根据同洲电子与该客户签订的合同,分析判断收入确认的时点是否适当;
(3)向该客户实施函证程序,询证发生的销售额及往来款项余额,确认业务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
(4)在对重点客户检查中,对该客户2020年度的收入,检查销售合同、出库单、报关单、提单,并与收入确认的记账凭证进行核对。同时检查该客户2020年度的回款凭证,查看银行回单,核查回款的真实性;
(5)登录中国电子口岸系统,将查询的同洲电子2020年度出口金额与账上出口收入核对;
(6)对同洲电子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销售交易进行截止测试,评价收入是否计入恰当的会计期间;
(7)检查该客户的期后回款情况。
2、核查意见: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同洲电子2020年度的第一大客户,2020年度的营业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不存在2020年度虚增收入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同洲电子对该客户2021年末的应收账款目前已结清。
5、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24,516.46万元,其中,应付未付其他费用7,344.40万元,应付保理款9,096.52万元。
(1)请你公司说明应付未付其他费用的构成情况,相关款项是否已逾期。
公司回复:
公司2021年末其他应付未付其他费用主要为版权费2865.75万元,办公租赁费和物业管理费1739.52万元,业务推广费619.43万元和售后服务费967.33万元、咨询服务费223.37万元、诉讼费285.09万元、技术服务费153万元和其他经营相关费用 490.92万元。相关款项存在部分逾期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请你公司说明应付中融汇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保理款9,096.52万元的形成原因,核实对方是否已就你公司逾期支付事项向法院提起诉讼,你公司是否已就诉讼事项作出披露。
公司回复:
2015年12月28日,公司与中融汇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汇金”)签署了《隐蔽型无追索权国内保理合同》(以下简称《保理合同》),合同约定,中融汇金以1.5亿元的价格收购公司1.88亿元的应收账款。2015年12月底,公司收到了中融汇金的1.5亿元价款,同时公司将1.88亿元应收账款做了核销处理,并将差额0.38亿元确认为融资费用。后期公司收到的《保理合同》中相关应收款项暂未支付给对方,记账至其他应付账款中,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保理合同》中约定的应收账款的金额为9,096.52万元。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对方未就相关事项向法院提起诉讼。
6、报告期内,你公司原材料账面余额2,651.88万元,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1,595.88万元,其中,报告期内新增计提1,117.72万元。请你公司说明报告期内大幅计提原材料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公司回复: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
受疫情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库存原材料账龄普遍较长且无销售订单支撑,公司结合原材料在订单上的可消耗情况、本身质量状况和库龄来测算可变现净值,对跌价做了充分预计,用估计的市场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过程中估计要发生的销售费用、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进行合理预计。
此外,公司委托了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公司部分存货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22)第3-0077号)。进行评估的原材料账面余额为2,508.81万元,最终评估价值为912.23万元,减值1,596.58万元,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并参考评估报告,报告期计提原材料跌价准备1,117.72万元。
7、报告期内,你公司采购电子设备2,150.79万元,计提电子设备减值金额463.68万元。请你公司说明计提减值涉及的电子设备是否为本年新采购,如是,请详细说明采购当年即减值的原因。
公司回复:
2021年5月公司成立“同洲云”新项目,计划利用公司技术优势,搭建云服务平台,对外提供云计算、云存储等服务,探索云服务相关领域的市场机会。项目组根据拓展需求,采购了服务器等电子设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之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如上固定资产是否发生减值迹象进行判断。公司获取了该类资产的市场价格,在减值测试的过程中发现,由于该类电子设备迭代更新,自采购后市场价格一直处于下行的趋势。考虑活跃市场售价、设备成新度、固定资产折旧等信息和数据,报告期末计算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计提相关电子设备减值准备充分考虑了资产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及资产可回收金额。
8、根据年报现金流量表项目附注,报告期内你公司租赁收现2,760.93万元,租赁成本付现2,059.15万元。请你公司说明目前正在执行的资产租入、租出情况,包括租赁地点、租赁起始时间、租赁用途、收付款安排等,并说明上述业务是否涉及转租业务。
公司回复:
公司房屋租入、租出情况如下表:
关于彩虹科技大厦的租赁和转租情况:
公司于2012年1月1日与深圳市彩虹纳米材料高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彩虹科技大厦租赁合同》(以下称“租赁合同”),公司租赁彩虹大厦面积共计17,588.1平方米用于办公使用(2017年租赁面积变更为22052.45平方米),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第五工业区彩虹科技大楼。租赁期限为10年。
根据租赁合同,公司拥有转租权。报告期内,公司将空闲部分转出租给海脉空间(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前海中润宏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中深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属于转租业务。公司与深圳市清华彩虹纳米材料高科技有限公司、海脉空间(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前海中润宏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中深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租赁合同于2021年12月31日已到期后没有续签。
除南通同洲对外出租业务按季度收取租金外,其他租赁业务按月支付或收取租金。
9、报告期末,你公司通信及相关设备制造业产品库存量同比增减比例应为-5.65%,年报列示数据有误。请你公司更正相关数据,并自查年报是否存在其他错误。
公司回复:
经公司自查,由于公司会计人员在填写年报制作系统时出现失误,除上述年报列示数据有误外,还存在其他一些数据错误,具体请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2-037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作为原告的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告”)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福田区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1)粤0304民初35167号】。深圳福田区法院对公司与深圳市同舟共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舟共创”、“被告”)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作出判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作为原告因股权转让纠纷对被告同舟共创提起诉讼,向深圳福田区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深圳福田区法院受理公司与同舟共创股权转让纠纷一案。详见公司2021年6月19日及2021年6月22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作为原告的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关于公司作为原告的重大诉讼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
二、 本次诉讼判决情况
深圳福田区法院受理本次诉讼后,依法进行了审理。
近日,深圳福田区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百九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450643.75元,已由原告预交,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应在收到交费通知书之次日起七日内向该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三、 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四、 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目前尚未生效,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五、 备查文件
1、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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