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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72         证券简称:科安达          公告编号:2022-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C栋14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5月13日通过通讯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3人)。

  会议由董事长郭丰明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募投建设的“轨道交通智能监测诊断系统开发项目”工程有所延缓。为了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全面、稳步推进,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轨道交通智能监测诊断系统开发项目”的实施期限从2022年6月30日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2972          证券简称:科安达         公告编号:2022-035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C栋14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5月13日通过通讯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屹东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延期事项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2972    证券简称:科安达    公告编号:2022-036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轨道交通智能监测诊断系统开发项目”的建设期限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70号”文《关于核准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08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11.49元,募集资金总额506,479,2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1,989,2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54,49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会字(2019)第780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4月30日,公司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4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 19,646.65 万元,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25,802.35 万元。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募投建设的“轨道交通智能监测诊断系统开发项目”工程有所延缓。为了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全面、稳步推进,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轨道交通智能监测诊断系统开发项目”的实施期限从2022年6月30日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改变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度,科学、合理决策,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延期事项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科安达本次募投项目“轨道交通智能监测诊断系统开发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变化,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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