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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召开时间: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9日,其中: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潘叶江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2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24,917,88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3314%。

  1、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9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65,270,4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294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投票的股东共23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为59,647,4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368%。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24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为88,835,74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4802%。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按普通决议进行表决。大会对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23,889,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34%;反对42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5%;弃权60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1%。

  2、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按普通决议进行表决。大会对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23,883,8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18%;反对43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1%;弃权60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1%。

  3、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按普通决议进行表决。大会对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23,884,3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19%;反对42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5%;弃权60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6%。

  4、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按普通决议进行表决。大会对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23,884,3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19%;反对43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0%;弃权60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1%。

  5、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按普通决议进行表决。大会对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99,807,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718%;反对25,110,4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28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按普通决议进行表决。大会对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24,507,9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8%;反对40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88,425,8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86%;反对40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按普通决议进行表决。大会对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19,773,0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66%;反对4,153,5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83%;弃权99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83,690,9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086%;反对4,153,5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755%;弃权99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59%。

  8、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的议案》。

  本议案按普通决议进行表决。大会对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24,491,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6%;反对42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88,408,9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96%;反对42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会议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潘叶江先生、潘垣枝先生、潘浩标先生、潘锦枝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上述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表决结果如下:

  9.1、选举潘叶江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项议案同意320,516,7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45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4,434,6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0457%。所得同意股数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潘叶江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2、选举潘垣枝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项议案同意320,516,7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45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4,434,6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0457%。所得同意股数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潘垣枝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3、选举潘浩标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项议案同意320,516,7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45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4,434,6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0457%。所得同意股数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潘浩标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4、选举潘锦枝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项议案同意307,998,4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7927%。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1,916,2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9542%。所得同意股数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潘锦枝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会议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丁云龙先生、孔繁敏先生、周谊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丁云龙先生、孔繁敏先生、周谊女士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丁云龙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项议案同意324,311,2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3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8,229,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72%。所得同意股数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丁云龙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2、选举孔繁敏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项议案同意324,311,2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3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8,229,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72%。所得同意股数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孔繁敏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3、选举周谊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项议案同意311,784,8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958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5,702,7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2165%。所得同意股数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周谊女士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会议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梁萍华女士、陈惠芬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选的职工监事莫泽璇女士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上述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表决结果如下:

  11.1、选举梁萍华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该项议案同意322,081,1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26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5,999,0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068%。所得同意股数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梁萍华女士当选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1.2、选举陈惠芬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该项议案同意311,413,9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843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5,331,8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7990%。所得同意股数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陈惠芬女士当选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提交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进行了述职。报告对2021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及保护投资者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答邦彪律师、何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上(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华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5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及第八届监事会监事。2022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并聘任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及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及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1、 第八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

  非独立董事:潘叶江先生、潘垣枝先生、潘浩标先生、潘锦枝先生;

  独立董事:孔繁敏先生、丁云龙先生、周谊女士;

  董事长:潘叶江先生;

  副董事长:潘垣枝先生。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2、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上述委员任期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公司监事会组成情况如下: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

  股东代表监事:梁萍华女士、陈惠芬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莫泽璇女士;

  监事会主席:梁萍华女士。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2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潘叶江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潘浩标先生、仇明贵先生、王操先生、蒋凌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何淑娴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亦未受过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具备与其任职相适应的职业素养、专业能力与条件,符合公司的任职资格要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杨建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建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577,737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杨建辉先生届满离任后,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

  因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许细妹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细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因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吴刚先生、韩伟先生届满离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86,061股,韩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54,400股,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吴刚先生、韩伟先生届满离任后,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

  杨建辉先生、许细妹女士、吴刚先生、韩伟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其他说明

  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开展,在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暂由公司董事长潘叶江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潘叶江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60-22139888-8085

  联系传真:0760-22839256

  电子邮箱: 002035@vatti.com.cn

  通讯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4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1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5月19日下午16:00在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推选梁萍华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参加会议的监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公司监事会选举梁萍华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主席。

  梁萍华:女,1985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历任中山市优加电器有限公司出纳,华帝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现任华帝股份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石河子奋进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出纳。

  截至目前,梁萍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3)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梁萍华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3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1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5月19日下午16:00在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潘叶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丁云龙先生、孔繁敏先生、周谊女士为通讯表决,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潘叶江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潘垣枝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和主任人选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如下:

  ①战略委员会由潘叶江先生、潘垣枝先生、潘浩标先生、潘锦枝先生、丁云龙先生、孔繁敏先生、周谊女士七位董事组成,主任由潘叶江先生担任;

  ②审计委员会由周谊女士、丁云龙先生、潘叶江先生三位董事组成,主任由独立董事周谊女士担任;

  ③提名委员会由孔繁敏先生、丁云龙先生、潘垣枝先生三位董事组成,主任由独立董事孔繁敏先生担任;

  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丁云龙先生、孔繁敏先生、潘浩标先生三位董事组成,主任由独立董事丁云龙先生担任。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潘叶江先生为公司总裁(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潘浩标先生、仇明贵先生、王操先生、蒋凌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6、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秘书吴刚先生任期届满,届满后吴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开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将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在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公司董事长潘叶江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7、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何淑娴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8、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罗莎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罗莎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60-22839022

  传真:0760-22839256

  邮箱:luos@vatti.com.cn

  通讯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第4至第7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5月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

  附件:

  潘叶江:男,中国国籍,1977年出生,硕士学历。历任广东百得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华帝股份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长,华帝股份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华帝股份总裁,广东德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华帝股份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总裁,石河子奋进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中山百得厨卫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德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山市华帝智慧家居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潘叶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6,922,235股。潘叶江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石河子奋进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潘垣枝先生为侄叔关系,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潘锦枝先生为侄叔关系。除上述情形外,潘叶江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3)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潘叶江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潘垣枝:男,中国国籍,1961年出生,大专学历。历任中山市百得燃气用具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山正盟厨卫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中山市华帝集成厨房有限公司董事长,华帝股份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华帝股份总裁。现任华帝股份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石河子奋进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中山百得厨卫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山正盟厨卫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山市华帝智慧家居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德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潘垣枝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16,000股,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石河子奋进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总裁潘叶江先生为叔侄关系,与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潘锦枝先生为兄弟关系。除上述情形外,潘垣枝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3)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潘垣枝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潘浩标:男,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硕士学历。历任中山华创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中山市华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华帝股份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华帝股份副总裁。现任华帝股份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石河子奋进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中山市华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中山市同邦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潘浩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石河子奋进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3)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潘浩标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仇明贵:男,中国国籍,1966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广东万家乐燃气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帝股份热水供暖产品部总经理,华帝股份副总裁。现任华帝股份副总裁。

  截至目前,仇明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13,7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3)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仇明贵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操: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长期居留权。历任美的集团生活电器事业部省区经理,方太集团大区经理,德意电器北方大区总经理兼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华帝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总监、副总裁。现任华帝股份副总裁。

  截至目前,王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3)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王操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蒋凌伟:男,中国国籍,1984年出生,硕士学历。历任阿里巴巴集团客户体验事业群资深体验管理专家,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高级总监、电子商务总监、营销办公室主任,华帝股份董事长助理,现任华帝股份副总裁。

  截至目前,蒋凌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3)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蒋凌伟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何淑娴:女,中国国籍,1973年出生,大专学历,总会计师、AAIA国际会计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小榄支行财务部会计、办事处网点主任,中山市小榄镇生产力促进中心财务总监,中山市优加电器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中山百得厨卫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华帝股份财务总监。现任华帝股份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何淑娴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52,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3)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何淑娴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罗莎:女,中国国籍,1985年出生,硕士学历,中级经济师。历任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经营/行政管理主管、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事务主管,华帝股份证券事务代表、资本运营中心经理,现任华帝股份证券事务代表、资本运营中心资深经理。

  截至目前,罗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3)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罗莎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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