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922        证券简称:天秦装备        公告编号:2022-0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12,00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9,202,8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56,811,200股。本次利润分配不派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2,00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1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12,008,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56,811,2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5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2年5月2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5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5月18日至登记日:2022年5月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2年5月26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注:本次变动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56,811,200股摊薄计算,2021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5144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雪山路3号

  咨询联系人:王素荣、刘阿会

  咨询电话:0335-8508069

  传真电话:0335-8500184

  十、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宋金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自然人股东张澎、王兆君、王素荣、潘建辉、刘兴民、刘金树、李立永及自然人股东侯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十一、备查文件

  1.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9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