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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2-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变更或增加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9日下午15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9:15—15:00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01号南山智园B1栋16楼报告厅。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副总经理望西淀先生。

  董事长赵志坚先生因公务出差无法现场出席并主持会议,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由出席会议的半数以上董事现场推举董事、副总经理望西淀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共有12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117,324,4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7706%。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12,969,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2550%。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4,354,9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156%。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9人,代表股份8,854,4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46%。

  5、 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董事长赵志坚先生因公务出差无法现场出席,委托董事、副总经理望西淀先生全权行使相关会议权利。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到场见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变更或增加提案的情况。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323,8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323,8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323,8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323,8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323,8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853,8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2%;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323,8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853,8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2%;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253,8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4%;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853,8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2%;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兼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股东赵志坚、望西淀、刘红茂、孙英、刘垒、刘必发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79,880,645股。

  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323,8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兼任公司监事的关联股东蒋明军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3,448,600股。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323,8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853,8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2%;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323,8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853,8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2%;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323,8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323,8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853,8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2%;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2,694,865股。

  1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42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9687%;反对5,902,9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03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42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9687%;反对5,902,9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03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42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9687%;反对5,902,9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03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42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9687%;反对5,902,9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03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42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9687%;反对5,902,9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03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42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9687%;反对5,902,9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03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9、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42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9687%;反对5,902,9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03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42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9687%;反对5,902,9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03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的杨茹和彭凉恩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2-026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

  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锐明技术”)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从公司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万股限制性股票;因2021年度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所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当期8.4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综上所述,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为12.4万股。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及2022年5月20日在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73,120,000股变更为172,996,0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73,120,000元减少至172,996,000元。最终的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可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依法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前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申报或信函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若债权人在上述期限内无异议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届时公司将按程序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债权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1. 申报时间: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7月3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9:00-17:00。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 申报材料送达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01号南山智园B1栋23楼。

  联系人:陈丹

  联系电话:0755-33605007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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