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洲石路奋达科技园办公楼702会议室
3.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肖奋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22,818,6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1333%。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20,494,2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0059%;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2,324,4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74%。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3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2,835,6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5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0,729,37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45%;反对1,791,32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76%;弃权29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8%。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4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187%;反对1,791,3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1722%;弃权29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091%。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0,729,37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45%;反对1,791,32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76%;弃权29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8%。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4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187%;反对1,791,3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1722%;弃权29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091%。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0,728,27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44%;反对1,792,42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78%;弃权29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8%。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4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799%;反对1,792,4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109%;弃权29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091%。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0,927,37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63%;反对1,891,32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4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013%;反对1,891,3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98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0,621,27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72%;反对2,197,42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3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065%;反对2,197,4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49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6逐项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6.01关于董事长肖奋2022年度的薪酬
关联股东肖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4,57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37%;反对2,313,92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2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981%;反对2,313,9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60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02关于董事谢玉平2022年度的薪酬
关联股东谢玉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17,375,58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07%;反对2,288,12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9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47,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079%;反对2,288,1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69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03关于董事肖韵2022年度的薪酬
关联股东肖韵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86,540,819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71%;反对2,313,62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2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2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086%;反对2,313,6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9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04关于董事肖晓2022年度的薪酬
关联股东肖晓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81,551,69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37%;反对2,313,62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6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2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086%;反对2,313,6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9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05关于独立董事周玉华2022年度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620,505,07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85%;反对2,313,62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2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086%;反对2,313,6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9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06关于独立董事宁清华2022年度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620,504,77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85%;反对2,313,92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2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981%;反对2,313,9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60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07关于独立董事王岩2022年度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620,504,77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85%;反对2,313,92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2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981%;反对2,313,9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60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以上议案获得通过。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了述职报告,对2021年度出席会议情况、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等方面作了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刊登于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郭芷菁 杨嘉媛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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