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2-042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王茜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192,1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8%;赵雪女士持有公司股份850,0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3%。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且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王茜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不超过150,000股,即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75%;赵雪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76,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9%。

  本次减持计划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按照减持相关承诺执行。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据《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王茜、赵雪、史晓丽的股份锁定承诺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王茜、赵雪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宝兰德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宝兰德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宝兰德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在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作为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人所持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持有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若本人违反上述股份锁定的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将在获得收益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减持意向承诺:

  王茜、赵雪承诺如下:

  “本人对所持宝兰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存在减持的可能性。若减持,在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内和第二年内,本人减持的公司股票数量分别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有的宝兰德股票总数的25%和25%,减持价格在满足本人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而定,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本人若减持公司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本人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在获得收益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自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2-041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5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中青大厦803-806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易存道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通讯方式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张建辉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与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与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注:本标题中“5%以下股东”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5、6、8、9、10、1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 议案8易存道、史晓丽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姚佳、李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1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