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2-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决定于2022年5月26日(星期四)下午13:3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2-024)。
鉴于目前上海市仍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保障股东、股东代理人和其他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同时依法保障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注意事项特别提示如下:
1、建议股东优先选择网络投票方式参会
基于上海市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为配合相关区域的封控管理,保障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建议股东优先选择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调整现场会议召开方式为通讯方式
鉴于目前上海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存在无法在会议召开地点设置现场会议的风险,故调整现场会议召开方式为通讯会议召开方式,截至2022年5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参加。拟以通讯方式参会的股东请在2022年5月23日16:00前扫描以下二维码完成股东参会登记。参会股东身份经审核通过后,页面将展示“腾讯会议”的会议号,获得会议号的股东请勿向他人分享会议接入信息。股东届时可以通过智能手机、平板电脑设备或计算机进入“腾讯会议”PC端或移动端参会,通过通讯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需提供、出示的资料与现场股东大会的要求一致,此次通过通讯方式参会或列席会议的人员视为参加现场会议。
未在规定登记时间完成参会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以通讯方式接入本次会议,但仍可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股权登记日、审议议题等其他事项均不变。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再次提示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决定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星期四)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
7、 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5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公司变频器新工厂一楼报告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王田苗、严杰、钟斌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其中上述提案10至提案1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4至提案7、提案9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以2022年5月23日16:00前到达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拟以通讯方式参会的股东请在2022年5月23日16:00前扫描以下二维码完成股东参会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地址: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邮编:200050。
(2)会议联系电话:021-52383315。
(3)会议传真:021-52383305。
(4)会议联系人:周小姐。
(5)联系邮箱:yulla@stepelectric.com。
2、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特别提示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362527
(2)投票简称:时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的股份性质:
委托书签发日期:
注: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赞成、反对、弃权)进行表决。
4、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2-029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发明专利证书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于近期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专利的取得,有利于发挥公司及子公司自主知识产权优势,提升公司及子公司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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