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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2-042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15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2022年5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拟终止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耿建明、刘山、李爱红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2年5月2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拟终止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2-043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15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2022年5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拟终止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议案》。

  关联监事邹家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拟终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事项的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终止原因符合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2-044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拟终止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荣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创投”)关于拟终止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并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拟终止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计划基本情况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对公司管理团队的高度认可及目前公司股价严重低估的情形。

  2、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1亿元。

  3、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2021年8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荣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计划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7号),荣盛创投拟自2021年8月4日起的6个月内,继续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

  因存在增持窗口期,荣盛创投决定将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履行期限延长12个月,即延长期限自2022年2月4日至2023年2月4日止。除上述调整外,原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45号),该事项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综上,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为自2021年8月4日至2023年2月4日(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存在停牌情形的,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5、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6、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荣盛创投在法定的锁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自2021年8月4日至本公告披露日,荣盛创投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 ,增持均价为 4.764 元/股,累计增持金额 2,858,342.96 元。

  三、拟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原因

  近期以来,国内市场环境、经济环境、融资环境等客观环境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由于外部环境变化的影响,荣盛创投作为一家民营企业,面临融资渠道受限、资金筹措异常困难、资金周转承压的情况,荣盛创投预计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所需的资金筹措,资金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实施增持计划,经审慎研究,拟决定终止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四、公司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拟终止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耿建明、刘山、李爱红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拟终止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议案》,关联监事邹家立已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本次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拟终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事项的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终止原因符合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拟终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规定,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拟终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事项原因符合其实际情况,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我们同意上述议案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荣盛创投《关于拟终止实施增持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2-045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

  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5月20日,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耿建明先生同日提交的《关于提议增加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拟终止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发布情况

  2022年4月3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将于2022年5月31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董事会关于增加临时提案的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10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截至2022年5月20日,耿建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6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8%,且上述临时提案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公司董事会核查后认为,耿建明先生关于增加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本次增加的临时提案外,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30日发布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事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四、备查文件

  股东提交的《关于提议增加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2-046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2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5月20日,公司董事会接到公司股东耿建明先生同日发来的《关于提议增加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拟终止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31日(星期二)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31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81号荣盛发展大厦十楼第一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25日。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5月2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提示性公告:公司将于2022年5月27日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1、审议《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审议《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5、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8、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拟终止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程玉民、黄育华、王力所作的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二)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会议决议公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公告》,2022年5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会议决议公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拟终止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三)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26日—5月27日上午9点—12点,下午1点—5点。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

  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5月27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81号荣盛发展大厦十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16-5909688;

  传    真:0316-5908567;

  邮政编码:065001;

  联系人:梁涵。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46”,投票简称:“荣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指示: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或“回避”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或“回避”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是     否。

  本授权委托书的授权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股东大会召开日有效。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日期:二二二年    月    日

  回  执

  截至 2022年5月25日,我单位(个人)持有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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